聚焦伦理:社会工作伦理中的文化多元性
文/Frederic G. Reamer, PhD Social Work Today Vol. 15 No. 2 P. 10
译/李永杰 黎凯琦 沈嘉欣 彭慧盈 陈梓珊 黄建彬
校/黄建彬
原文网址/ http://www.socialworktoday.com/archive/030415p10.shtml
按:本文就印度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展开讨论,印度作为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国家,在进行社会工作实务的时候难免会与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产生冲突。作者从文化背景等多方面进行论述,最终得出一个标准并不能适应所有情况(one size does not fit all)的结论。在中国,我们也常常会遇到传统伦理与职业守则之间的冲突,而如何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值得我们去深刻地探讨。
(以下译文)
近期我旅行回到印度,被邀请与一班卓越的社会工作教育者和实务工作者们商讨专业在这个国家所需要面对的伦理议题。我们花了几天时间去探索印度正在面对的伦理挑战以及讨论社会工作价值观、伦理规范、伦理教育和专业条例。
我们大多数时间关注在印度的社会工作者如何理解和思考文化独特性、复杂的历史、种族和宗教多样性所带来的伦理问题时的具体方法。在我们工作期间我们比较对比了印度社会工作者和世界上其他地方的社会工作者面对的伦理议题和两难困境。在整个过程中我再一次提醒了社会工作者思考他们工作的文化大背景之下的伦理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国际变化的速度是惊人的。印度,作为世界上人口第二大国,有着独一无二的机会去了解更多关于社会工作中的文化多元性。
印度社会工作伦理:一个案例研究
与许多其他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印度的社会工作专业还没有形成正式的、本土的道德标准或丰富的经验,尽管有一些新兴的和值得注意的努力,特别是塔塔社会科学研究所(the Tata 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s),它在孟买是一个受过专业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协会。还有一些个人名义的学者和实践者(特别是Gracy Fernandes、Indrajit Goswami和Josantony Joseph这样的代表人物)。也就是说,印度文化扎根在影响社会工作实践的伦理和价值观之中。他们的核心伦理概念嵌入了Rgveda(《梨俱吠陀》,全名《梨俱吠陀本集》,是《吠陀》中最重要的一部作品,是印度最古老的一部诗歌集。)中,它不仅是印度最古老的文本,也是全世界最古老的文本之一。Rgveda中探讨了宇宙秩序的概念,它代表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和谐与平衡。
在印度传统中,“塔”(ṛta)的概念支撑着佛法思想,它包含了责任、义务和正义的核心伦理概念。达摩祖师代表的是一种生活方式,其道德价值观被认为是最高的,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人生地位来履行自己的职责。法德与长期的社会工作伦理观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与执业道德、德行及社会公正相关。
印度的社会工作也受到其文化的直接影响,它的核心价值与巴克提运动的人文价值和个人价值以及尊严有关;亦有萨尔瓦达亚(Sarvodaya),他强调社会整体公平、公正和赋权的价值观和精神;还有斯瓦拉杰精神( the spirit of Swaraj),他提倡自治。以上这些也是与传统社会工作价值观相呼应的价值观,而且印度社会工作价值观充斥着吠陀时期、印度教、佛教和耆那教的影响。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印度社会工作者已经严重依赖美国制定的道德标准。比如说,由著名的塔塔社会科学研究所出版的《社会工作领域教育手册》中就包含了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的职业道德准则(the NASW Code of Ethics)。
文化背景的重要性
在印度工作期间,我参加了许多关于传统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伦理原则的讨论,这些价值观和伦理原则涉及保密、界限、双重关系、案主自决、家长作风(paternalism)、知情同意、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检举和遵守法律法规。在一次谈话期间,我采访了一个印度的社工,谈到在一个有着12亿以上人口的国家,如何保护客户的隐私变得异常困难;因为服务通常是在极其拥挤和混乱的环境中提供的。
另一个印度同事跟我解释说,在印度偏远的农村提供服务时,很难与人保持清晰的界线。许多接受服务的人希望社工参加重要的家庭活动和其它“通过仪式”(通过仪式 rite-of-passage event 是指一个人离开一个群体进入另一个群体的仪式。它涉及到人的社会地位的重大变化。)给服务对象回礼也需要相当多的技巧,因为很难保持与文化规范一致的清晰界限。
一位印度的社会工作者给我讲了一个案子,是关于一个与酗酒作斗争的男人。这个人拒绝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但他的大家庭却坚信他需要治疗。社会工作者告诉我,她感受到了与家人合作的压力,这些家庭成员想安排着把这个男人灌醉,让治疗项目“愿意接纳他”。我们就不同文化中的社会工作者如何解释和应用传统的社会工作理念进行了丰富的交谈,这些理念涉及到案主自决、专业家长作风、知情同意和胁迫。我们还谈到,如果案主是文盲,不能阅读文件或签名,就需要获得案主的同意,而这个获得案主同意的过程就是一种挑战;这在印度尤为重要。据可靠估计,在印度,超过2.8亿的成年人是文盲——占世界成年文盲的三分之一以上。
在我的讨论中,最持久的主题之一是印度社会工作者主要关注的案主最基本的需求:食物、衣服、住所和卫生。一些预测表明,印度30%的人口生活在贫困之中;这几乎是美国贫困率的两倍。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美国很大比例的社会工作者从事临床职业以提供咨询和心理治疗为主,而在印度的社会工作者则特别关注人类生存和基本生计问题。
因此,印度的社会工作伦理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于社会和分配正义等问题上。我所遇到的社会工作者对与社会工作实务相关的伦理问题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敏感性,但对许多社工而言,他们的首要任务是关注宏观社会工作和社会正义层面的伦理困境。
此外,印度是一个比美国更集体主义的国家,后者更突出个人主义;许多印度社会工作者告诉我,一个实际的结果是,他们的道德决策往往是由家庭或社区认为最有利的因素决定的。
我还了解到,社会工作在印度是没有规范的。他们没有管理社会实践或执行道德准则的管理机关,尽管许多社工们都渴望规章制度以及行业伦理价值的规范,但这却与印度本土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相冲突。
我从国际旅行中了解到,社会工作者对职业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理解和运用有很大差异。一个标准并不能适应所有情况(one size does not fit all)。
作者简介/ Frederic G. Reamer,PhD, is a professor in the graduate program of theSchool of Social Work at Rhode Island College.He's the author of many books and articles, and his research has addressedmental health, health care, criminal justice, and professional 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