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爱情

让自己变成别人愿意喜欢的人

2016-08-04  本文已影响8人  摇月亮

太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不知道是优点还是缺点?

但不太容易被别人喜欢,我知道这个肯定是缺点,至少不是优点。

接触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给我的第一印象特别重要,如果第一次就觉得这个人顺眼,有感觉,那么日后可能会通过继续的了解而喜欢与之交往。如果一开始印象就不好,那么肯定不想接近他,也再难有接近喜欢的机会。

于是,我就在想,那么我呢,我如何能给人留下好的第一印象?

像以前那样邋里邋遢,不修边幅,身材臃肿肯定是不行的,那种无精打采像睡不醒的精神状态肯定也是不行的。我必须把自己变的足够“好起来”,才会有人愿意与我接触或者真正的喜欢我。

这个好,包括身材,皮肤,表情,动作,微笑,一举手一投足的气质,眼神,这些方方面面的可快速操作或者需要慢慢培养积累的气质,都需要你从别人身上发掘,移到你身上来。

当你身上的优点足够多,足够吸引人,就像鹿晗的眼神,伯贤的嘴角,灿烈的笑容,一个人的气质、身材、举手投足的优雅,等你修炼成莹莹那种优雅迷人的气质,还怕没人喜欢你么?

所以还是那句,从内在修炼把自己变的足够好,吸引别人来想认识你,而不是外部去示好,跪舔别人。

所以,就算你再喜欢一个人,也不要傻呆呆的去表白去示好,而是应该把这个作为激励自己的目标,不断的在每一天的点滴中学习新东西,完善你自己!

不要总是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喜欢别人,而是应该培养自己的好,让别人喜欢你,我觉得这个发现有点迟了,但好过没有发现。

想想你喜欢的人,为了他你应该动力十足不是么?

就像他说的,不能再懈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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