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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长:某天下宜,某己身难,权力,一但深陷其中便无法自拔

2020-05-18  本文已影响0人  樾檬

李善长是在朱元璋最势微的时候投奔而来,一直负责军队的粮饷供应,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成为前线将士风扫残云的“发动机”。

朕起自草莽间……李善长来谒军门,倾心协谋……留守国中,转运粮储,供给器械,从未缺乏。又治理后方,和睦军民,使上下相安。这是上天将此人授朕。他的功劳,朕独知之, 其他人未必尽知。当年萧何有馈晌之功,千载之下,人人传颂,与善长相比,萧何未必过也。

这是朱元璋对李善长的褒评,将之比作萧何但胜于萧何。

1367年,李善长论功被封为宣国公,官拜左相国,居百官之首。

1370年,朱元璋登基后改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子孙世袭。当时封公的共有六个人,李善长位居第一。此外,朱元璋还特赐他一方铁制的凭券,给了可以免除他两次死刑、免除他儿子一次死刑的承诺。

但最终,因为一句话说的不慎被卷入胡惟庸一案而招惹灭族之灾,全家70多口被满门抄斩,朱元璋只免了他女儿和女婿,也就是公主和附马李祺。

一、乡里观念

李善长投奔朱元璋时两人曾促膝长谈,大有相见恨晚之势,从此李善长便一心一意地追随朱元璋。一起随朱元璋“下滁阳,为参谋,预机画,主馈饷”,很受信任。

随着事业的扩大,四方将士来投效者日益增多,李善长考察他们的才能,建议提拔有功和有能力的,处分不积极的将吏,使部下能人尽其才,安心做事。

但是李善长的乡里观念很重,对同乡之人格外待见。在战争年代,这个缺点还不很明显,到明皇朝建立以后,他的同乡观念不免有结党之嫌,最后则成了致祸的口实。

二、性格

李善长外表看起来宽厚,其实内里是一个刻薄之人。进封大国,却受爵不让,参议李饮冰、杨希圣,稍侵其权,即按其罪奏黜之。

李善长既富且贵,骄横专擅,凭借自己的权势,颐指气使,凌驾于百官之上,为非淮人集团和朱元璋所日渐不满。

御史大夫汪广洋、陈宁曾上疏说:“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将近十天,也不来问候。驸马都尉李祺六日不上朝,宣至殿前又不谢罪,大不敬,请付有司议处。”于是拿掉了李善长的岁禄一千八百石,还有其他的一半财物。

随后,张昶、杨宪、汪广洋、胡惟庸先后获罪被杀,朱元璋碍于李善长过去的功劳而一直隐忍不发。

一天,朱元璋借与陶凯论斋戒当至诚为由, 暗示李善长应趁早退职,曰:“人之一心,极艰检点,心为身之主,若一事不合理,则百事皆废,所以常自检点,凡事必求至当。今每遇斋戒,必思齐整心志,对越神明。”李善长听后叩头称善。

三、胡惟庸一案受牵连

洪武十三年(1380年),左丞相胡惟庸获诛。

胡惟庸是李善长同乡,初为宁国知县,当时李善长当政,胡惟庸以黄金二百两贿赂,便得以入京任太常少卿。

后来,胡惟庸任宰相后“贪贿弄权,无所畏忌”。朱元璋为防止大权旁落,遂以“擅权枉法”之罪杀了胡惟庸,及其同党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群臣上奏请求一并诛杀了李善长,朱元璋以彼为初起时心腹股肱为由没有降罪。

李善长以年老养疾为由奏请解甲归田,朱元璋同意了。

胡惟庸被杀后,此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武器。特别是随着自己年事的增高,懿文太子又柔仁,便决心消除“棘杖上的刺条”,使下一代保持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

凡是心怀怨望的、行动跋扈的、对皇家统治有危害性的文武官员、大族豪强,都陆续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而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而扩大,最初增加的罪状是“通倭”,接着又是“私通蒙古”。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李存义父子乃是胡惟庸余党,朱元璋下诏免死,发放崇明。李善长知道个中缘由,也不去道歉,朱元璋记在了心里。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当时李善长已经77岁了,但却仍想增隆其第宅,便从汤和那里借调了卫卒三百人帮忙盖房子。

四月,李善长又数次请求托人,免了其亲丁斌等人的最。于是朱元璋勃然大怒,先严刑逼供丁斌,查出丁斌原在胡惟庸家办过事,知道李存义等和胡惟庸相互勾结的情况,接着下令把李存义父子逮到京师审问,结果供词上提到了李善长。

之前胡惟庸确实给李善长提出过帮助自己的事,且许了很多好处。但李善长说:‘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

这句话后来由李善长的下人屈打成招说了出来,这一下子可就不得了了,百官纷纷上奏弹劾李善长,编撰出许多的借口。

最后,朱元璋下了断案:“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

而当时恰封天象显示有灾变,正好呢又是应在了大臣身上,最后朱元璋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等七十余人诛杀。

其实李善长根本没有谋反的野心,更没有那个必要。因为无论朱元璋和胡惟庸谁做了皇帝,李善长也都是人臣第一,没有任何区别。况且和朱家还是亲戚呢,为什么要花那个风险去帮住胡惟庸谋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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