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格尔哲学的一些知识点
一些名词的解释:
善 :“善”是最高的道德,是主客观统一的理念。这样,意志一旦达到主客观统一层面便达到了善的普遍境界。善就是作为意志概念和特殊意志的统一的理念”,“ 善就是被实现了的自由, 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
绝对知识 :绝对知识是指完整的、整体的、无所不包的、独立的、客观的知识 绝对理念
开端 :是指一事物已有特定的规定,规定尚未展开的状态。黑格尔认为, 开端是“有无统一”或“变量”的“浅近的”一例。
抽象法与实在法 :抽象法是客观法,是自在的法,是人们自然享有的普遍权力。 实在法就是作为法律的法,是自在自为的法,是被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的法律权利。
纯有 : 纯有是基于一切无的相对一切有,它在原则上必须包含所有的"有",没有边际,是一个无限大的集合;"
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作对象看的意识,它是在人类精神自身发展过程中处于意识之后,理性之前的一个特定阶段。
现象 :物作为一种在自己本身内扬弃自己的本质的实存。
斯多葛主义 :斯多葛主义是自我意识极限的表现——想到的都能成为现实、都能实现;即想到自由,就能拥有自由。
存在和定在:存在是无规定性、无区别、无关系的纯存在,是直接性或抽象的自身关系。定在是有规定性或否定性的存在,是被规定的特定的存在。
逻辑学的逻辑:逻辑学的逻辑=逻格斯logos+努斯Nous。逻辑作为世界万物的本质和根据首先就是逻辑规范性。逻辑的法则、概念的本性就是超越性。逻各斯不只是客观事物的本质,也是主观精神活动的根据。
绝对理念:指作为一切存在的共同本质和最初的原因,先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实在,按照正反合的顺序生长发展。它经历了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三个阶段。
经验主义:力求从经验中,从外在和内心的当前经验中去把握真理,以代替纯从思想本身去寻求真理,把经验当作知识的唯一基础。
现象物:作为一种在自己本身内扬弃自己的本质的实存。
开端:是指一事物已有特定的规定,规定尚未展开的状态。黑格尔认为, 开端是“有无统一”或“变量”的“浅近的”一例。
“纯无"是没有一切所有的绝对的"无",没有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存在,它只是一个在理性范围内存在的概念的"无"。
“善”是最高的道德,是主客观统一的理念。这样,意志一旦达到主客观统一层面便达到了善的普遍境界。善就是作为意志概念和特殊意志的统一的理念”,“ 善就是被实现了的自由, 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
一些知识点:
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与真理性的关系: 确定性(罗各斯的肯定性) + 不确定性(努斯的否定性) = 真理性(内在推动力量和内在目的)。在人类精神现象中,逻各斯的客观制约性通过确定性得以呈现和展示,而确定性一经确信便走向自身的否定,又成了不确定性。确定性是真理性的驿站,它将真理性的努力和追求、不安性以确定的形式、以对象的方式加以定格。确定性代表着混然无分的“一”,但由其自身的自我排斥、自我否定便陷入不确定性的“杂多”,最终经过整合、统一又复归于包含了一与杂多的对立与统一的真理性即一。真理性是确定性的内在推动力量,是确定性的内在目的,是更高且越来越高的确定性,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合题。确定性代表着逻各斯的肯定性,不确定性代表着努斯的否定性。真理性则是否定之否定即是对不确定性的再否定。由此,展现为感性确定性与真理性、自我意识的确定性与真理性、理性确定性与真理性的矛盾诸形式的递进。
简述黑格尔哲学中“道德”的三个环节。道德的第一个环节,是故意和责任。 黑格尔强调意志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反对单纯按照后果来归责。一个人的责任,只有当某种后果是表达了他的意志(故意)的行为所致时才存在。黑格尔所讲的故意,泛指意志的各种表现,可以理解为它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及过失在内。道德的第二个环节,是意图和福利。 意图是主体对于其故意行为将要造成的对具体事物改变的结果所引起的社会价值的了解。意图是故意的间接形式。所以,意图是表现普遍性的东西。只有通过意图,才能揭示行为的意志属性,或意志者对于普遍性的态度。道德的第三个环节,是善和良心。 黑格尔把善称为“绝对法”。就是说,善是衡量抽象法和道德的绝对尺度。因为,善是彻底实现了的自由和人类世界的最终目的。善于特殊意志的关系在于:善必须经过各个特殊意志的中介,才能变成现实。
“黑格尔哲学二重性”以及其意义:黑格尔哲学的二重性是指,“黑格尔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既包含有批判的成分却又包含有非批判的成分。”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哲学的“非批判性”是体现在黑格尔对历史的理解是抽象唯心主义的。与此同时,黑格尔却把矛盾对立统一看成是万事万物发展的根本原则和规律,认为实体是能够自我运动、自我完善的主体。这样,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性”就孕育在关于理性的、矛盾的对立与统一的辩证法之中了。因此,区分出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与非批判部分,能让我们对黑格尔的抽象形式进行批判,来扬弃黑格尔的虚幻与错误,并阐明与之所对立的唯物主义的观点。这样就能发挥出黑格尔理性辩证法本真的批判作用,使理性辩证法成为真正的批判的形式。并由此,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实践唯物主义。
“实体即主体”:“主体即实体”、 “实体即主体”这两句话密不可分,它们就是说主体与实体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实体即主体”意味着,不仅非生命体、生命体可以成为主体,而且人的头脑中的某个观念也可以成为主体。或者换句话说,“实体即主体”是指认识者意识到事物只是认识者自己的认识的客观化与外化的产物,并进而能够对认识和事物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进行调和的这一过程。主体内含有一种创造性,它能不断地创造出人的意识,使主体不断认识并完善自身。这个过程中,主体在创造实体的同时也完成了对实体的认识。整个世界的运动发展就是主体创造、认识实体的过程。实体作为主体的能动性就表现在它自身之中就包含着纯粹的否定性,它能扬弃自身中的矛盾和对立,重建自身统一性。只有当实体真正成为主体、从潜在展开自身并且重建自身同一性的时候,它才是现实的。
“真理是一个过程”:《精神现象学》探索真理问题时贯穿一个基本观点, 就是把真理看作一个过程。黑格尔指出:真理不是单纯的一个原则和结论,真理存在的真正形态, 只能是“真理的科学体系”, “真理只作为体系才是现实的”。所谓真理是一个过程, 一层意思是说, 真理不是一个孤立的、静止的和抽象的东西, 而是包含了整个发展过程, 是具体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所谓真理是一个过程, 另一层意思是说, 真理不存在于直接知识的东西和抽象普遍性的开端之中, 真理是通过自身发展而达到那种完满的本质即全体。黑格尔指出:真理不是作为。开端需要通过其自身的发展, 将丰富的内容实现出来形成全体的东西, 这也是真理的形成过程。“真理是全体。但全体只是通过自身发展而达于完满的那种本质”。“以为有了绝对原则或绝对直观就不需要使本质实现或使形式开展, 乃是一个大大的误解”。所谓真理是一个过程, 再一层意思是说, 真理与错误不是孤立的、彼此隔绝的, 真理是从错误中发展而来的。真理不是现成的东西,真理是从虚妄和错误中发展起来的。这里黑格尔深刻地觉察到, 人们在认识真理的复杂过程中, 真理与虚妄 (错误) 往往是相互交织、甚至结合在一起的。真理与虚妄既有同一的一面又有不同一的一面。就它们同一的一面来说, 它们是相互依存、互为包含, 并且又是相互转化的。肯定的东西的真理本身也同样也包含着那种就其为可舍弃的东西而言应该被称之为虚假的东西。但是真理与错误又有不同一的一面, 就是说真理与错误是有明确界限的, 两者不能混淆, 我们不能说“虚假的东西是真实的东西的一个环节或甚至于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