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用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许知远的《十三邀》请到47岁的亚洲偶像木村拓哉。
许知远问木村:
“你有没有特别想扮演的角色?”
木村回答,
那是一个专业团队无数人的努力,
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文艺青年关心自己的喜欢,
职业人士关注他人的付出。
《十三邀》李诞那一期,
李诞问许知远为什么要做访谈节目,
许知远说没办法啊,
我得挣钱(养书店)。
你瞧,有时候连文艺青年许老师,
也知道有些事情,不喜欢,但必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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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团队招聘,
一个应聘者说她觉得如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就很难做好,
所以她想做自己喜欢的。
我问她之前的职业是什么。
她说瑜伽老师。
“那你不喜欢吗?”
“开始挺喜欢的,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
我问她现在喜欢什么,
她说喜欢做运营,报了很多网课,
也把难啃的《运营之光》啃完了。
于是我让她在运营的岗位上试用。
试用期还没过,她就干不下去了。
运营是一个特别琐碎的活儿,
需要细心、耐心与决心,
这些她都没有。
她之前所了解的运营,
是像将军一样运筹帷幄、指哪儿打哪儿,
实际做起来,
发现最重要的,
不是你站上指挥塔怎样做,
而是你如何爬上这个指挥塔。
这个过程,是平平淡淡加默默无闻,
无鸡血、没段子、不励志,
无论是讲师做讲座,
还是作家写书,
都会选择性地忽略。
于是,这个女孩以为自己学了很多知识,
其实空有一腔志气和一碗鸡血。
离职的时候,
她跟另外一个员工说:
“我还是要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好。”
女孩才24岁,
我很想告诉她,
如果你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不喜欢的事,
那么,喜欢就会变成弱者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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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谈坚持,弱者才谈喜欢。
一句不喜欢,
可以甩掉所有的不努力、不作为、不坚持。
喜欢是什么?
它代表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短暂情绪,
无论是你喜欢的工作,
还是喜欢的人,
长久相处的时候,
都会发现里面包含着诸多不喜欢之处。
主持人窦文涛说过一件事。
在《锵锵三人行》火爆之后,
台里决定给他一档时事节目,叫《文涛拍案》。
与《锵锵三人行》的风格不同,
《文涛拍案》讲大案要案,
内容黄暴、不设嘉宾。
这个节目,窦文涛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然而这件不喜欢的事,他做了8年。
窦文涛后来在《圆桌派》上回忆这段时光,
说因为不喜欢,总担心做不好,
常常一期节目反复录四五次。
“有一天录完节目下班,已经是清晨6点,深圳暴雨如注,那一刻我心里只有四个字:生无可恋。”窦文涛说。
你瞧,再光鲜的人、再顺利的人生、再喜欢的事,
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刻,
心生厌倦,甚至生无可恋。
这就是普通人的人生,
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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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保持身材,
大到养家糊口,
做好任何一件事,
都不能仅仅凭兴趣,
而是靠专业、信念与坚持。
凡事谈喜欢,
动不动还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敬你是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小宝贝。
这样的小宝贝,
我劝你敬而远之,
因为他们不仅自己一事无成,
还专业坑搭档、坑队友;
说好听是文艺,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说不好听点,
就是情绪化,不负责任。
我的副业是开咖啡馆。
这个行业,只谈喜欢,
不谈责任的人特别多。
我一个朋友拿50万出来开店,
请了一个合伙人。
合伙人特别喜欢做咖啡和烘焙,
开咖啡馆也一直是她的梦想。
听上去很完美,对不对?
但老司机要告诉你们,
创业谈梦想、干工作谈喜欢的,
基本都不靠谱,记住这一点,
你能规避人生99%的坑。
这个世界上喜欢与爱一样,
都是易耗品,
像烟花一样,易冷。
朋友的店开了不到半年,
合伙人的激情就余额不足了。
产品不上新,管理不上心,
四五月正是生意旺季,
她却要出门旅游,一走20天。
我朋友求她:“等七月好不好,淡季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现在好不容易有点生意。”
她说:“不行,我不能为了工作放弃自己喜欢的事。”
我朋友差点晕过去——姐啊,
当初开店的时候,
你不是说开咖啡馆是你最喜欢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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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孩子的脸、六月的天。
人生漫长,诸多无奈,
我们终究不可能以喜欢抵达成功,
更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家小美从4岁开始学钢琴。
我对她没什么特别的要求,
就是希望她能从小坚持去做一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枯燥得要死的事儿。
报班之前,我问过她,她说喜欢。
后来每到练琴的瓶颈期,
小美都恨不得把钢琴砸了。
朋友来我家看到,
建议我别逼孩子,
还是选一个她喜欢的事情让她做,
才能事半功倍。
我告诉你们,这种鸡汤千万别喝。
我们来分析一下人性:
喜欢是我们的本能;
同时,喜新厌旧也是我们的本能。
如果凡事按照本能,
人人都是loser兼渣男、渣女。
而教育本身,
一定存在反人性的部分。
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是天才了,
两岁会哼歌,三岁唱得有模有样,
去妈妈同事家,摸了钢琴都不想走。
这么喜欢,这么有天赋,
学钢琴的时候怎么样?
不想练琴,被他妈叶惠美打得想shi。
人生实苦,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
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
容易被成就感支配。
这么说吧,
喜欢,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
而成就感,是半山腰的观景台。
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
一定有一段上坡路。
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
不是喜欢,而是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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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本身,无法成为信念,
只会成为我们见异思迁的遮羞布。
幼稚的人谈喜欢,
成熟的人谈责任。
一件事,有所成,
一定是10%的喜欢+90%的责任。
成功,是在喜欢与厌倦之间进行螺旋式上升;
上升的成就感,
支撑我们一次次对抗厌倦,
到达柳暗花明的境界。
过度强调喜欢的人,
在第一个厌倦到来的时候,
就会换一个坑位;
于是,他们跳来跳去、筋疲力尽,
却永远只能在山底看风景。
我偶像毛姆说:
“为了心灵的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然而,爱因斯坦老师又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你瞧,连神仙都打架,
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
但如果让我二选一,
我选毛姆,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
天才横空出世,
世界为之让路,
而普通如我们,
想要不疯魔、不报废,
最好是每天心平气和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在日复一日枯燥的历炼中,
化喜欢为信仰、化兴趣为力量,
找到自己的节奏,活成鸡血本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