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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搞不懂,你的股权不值钱

2017-03-29  本文已影响0人  Jack肉小咖

今天的Operation Research一个字——难
不过只要用心了,听懂还是不成问题的,明显感觉一晚上的时间过得很快,一头白发的老师还上完满满3小时,全程无尿点,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今天学到一个概念“投票博弈”
这两年 创新创业提的很高,我们看到创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自己也赶在这时,加入了创业大军。

创业绝对会涉及一个事,就是注册公司,如何在公司创立初期设立股权比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公司是否能走下去的一个关键点,我们看到很多创业公司,能共患难,但却不能同富贵,一旦拿到风投就开始内部各种撕逼,西少爷肉夹馍,黄太吉煎饼都这样无疾而终了。

而一个公司的股份与投票权表面上看上去很简单,其实运用科学的办法我们发现内涵非常丰富。

比如一个董事会有4个席位,其中董事长占40%的股份,而副董事长占30%的股份,还有一位董事是20%的股份,最后一位10%的股份。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投票权会和股份多少挂钩,大致就是4票,3票,2票,1票。

你觉得真的是这样吗?如果这样你愿意出钱来担任这个懂事职位吗?

也许你觉得很愿意,因为至少你有1票,投票权,于是你就那里仅有的100万进去入股,但当你真正参与公司经验投票时,你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坑,到处都是给你挖的坑。

事实上并不和你当初想的一样,你真正的权利并不是4,3,2,1的票数这么简单。

如果我们设置投票规则为以下三种,分别看看各自在三种规则下的权利是多大:
1、严格超过一半,议案通过
2、只要达到一半,议案通过
3、达到三分之二,议案有效

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对该投票进行分类组合
董事长为代号1,副董事代号2,董事代号3,最后一名董事代号4
1、严格超过一般,也就是票数 达到6票
拿董事长来说,在他必须参与的情况下,如果议案要通过必须是以下几种情况代号S1
S1:(1,2);(1,3);(1,2,3);(1,3,4);(1,2,4)
副董事长必须参与的情况下,决议通过的情况为S2
S2:(2,1);(2,3,4);(2,1,4)
2票投票权董事参与的情况为S3
S3:(3,1);(3,1,4);(3,2,4)
1票董事必须参与的情况为S4
S4:(4,2,3)

S1有5种可能称为摆盟数;S2有3种;S3有3种;S4有1种
合计12种

S1占5/12称为势指标;S2为3/12;S3为3/12;S4为1/12

以此类推最后我们可得出在不同情况下,各个鼓动的权利比重

不同方案下,永远也没有4/3/2/1的权力结构

管理启示
创业也好,加盟公司也好一定不能被表面的股份所迷惑,简单地把股份比例等同于投票权利,至少在超过2/3的前提条件下,大股东的不用超过51%的股份也是有绝对话语权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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