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族、家庭及个人资产隔离有什么秘笈?
据统计,我国高净值人群平均年龄为40多岁,不仅国内资产庞大而且大多有海外资产,企业主占很重要的比例。对于他们来说,如何将自己的资产进行双重隔离,安全管理并有序传承就成为重中之重。
财富灭失大抵源于以下风险:创业失败、投资失败、政策影响、婚姻风险、子女挥霍以及生命风险等。
本文谈及隔离,涉及公司资产与家族资产隔离、婚姻资产与个人资产隔离。
1、公司资产与家族资产隔离
公司资产与家族资产混同的法律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性。出资人一旦出资完毕,即丧失该出资所有权而换取了公司的股权。公司以上述财产对外独立承担责任,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因此,股东不能直接支配公司财产,只能通过股东会形成公司意志,做出公司决议。
(2)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混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要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股东仅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即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起诉公司要求其偿还债务,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家业、企业财产混同,股东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达到六万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公司的财产与资金属于公司所有,只有公司才能处置自己的财产。股东个人不能处分公司财产成为自己的财产,否则就有犯罪的嫌疑。
因此,对于企业家来说,应建立企业治理法律风险制度体系,规范企业财务制度。
2、婚姻资产与个人资产隔离
婚姻美好又脆弱,婚姻经营不善很可能会使财产缩水一半,对个人财产影响很大。若在结婚时不做财产规划,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我们建议提前预估风险,尽早筹划,把可能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
婚前个人财产有可能在婚内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的银行存款在婚后将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无法区别属性。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出售、售房款加上夫妻共同财产再购买房产,新买的房展就是婚前财产和婚后房产的组合等。
另外,在婚姻中,个人财产还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直接隐瞒。配偶将其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股票等直接隐瞒,使其不计人夫妻共同财产。
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
(1)转移银行存款。以各种形式将银行账户的存款转至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无银行存款可分。
(2)变卖资产。私自将资产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避免配偶分割资产。
(3)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将不动产、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他人是名义上的所有者,但该财产实际上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使得配偶无法分割到财产。
针对这些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1)增强风险意识,合理安排财产登记状况。平时要多与配偶沟通,了解家庭的财产状况,必要时记下对方的银行账号、房产具体位置等资产的详细信息。家庭资产不宜登记在一人名下,尤其不应登记在企业主名下,应分散风险。
(2)合理进行夫妻财产约定,避免争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据此,夫妻可以进行财产约定,对财产的属性进行明确,避免争议也能规避风险。
(3)运用家族信托工具,为家庭成员购买合适的人寿保险。信托资产独立于委托人的资产,因此具有隔离功能,这几年国内家族信托已经起步并有不少成功案例。同时,购买人寿保险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调整,如男方可能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也可能是主要的风险来源,建议将其作为被保险人,子女为受益人,可最大限度地规避债务风险,又能弥补因其发生保险事故而给家庭经济造成的损失。
(4)必要时提起婚内分财之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梖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提起婚内分割共同财产之诉,避免损失继续扩大,保护家庭资产。
无分割不财富,无论是企业经营中的资产隔离,或是婚姻经营中的资产保护,隔离都是财富管理传承规划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