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篇第四(12)
2023-12-08 本文已影响0人
向阳而生之美
今日学习《论语》里仁篇第四,第12章。
子曰:“放[1]于利而行,多怨[2]。”
【注释】
[1]放(fǎnɡ):同“仿”,效法,引申为依据。
[2]怨:别人的怨恨。
【译文】
孔子说:“依据自己的私利而行动,会招来很多怨恨。”
【解读】
常人趋利,君子重义。一般人只重视个人利益,看不到他人利益更看不到社会利益;但是人格高尚的君子却很少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心里想的多数是道义准则,并且处处以社会利益为重。
一个人如果处理任何事情都以自己能否获得利益为依据,只考虑自身得失,一心追逐一己私利,必然会遭受各方指责乃至怨恨。所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聪明人懂得共同富裕,懂得让利于人;反之,目光短浅的愚笨之人才会损人利己、先利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