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道德经》第十七章 功成事遂

2023-05-23  本文已影响0人  方海敏

功成事遂

【原文】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释义:
最高明的统治者,民众只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民众尊重他赞颂他;再次一等的,民众害怕他;更次一等的,民众轻蔑他、侮辱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民众自然不信任他。统治者谨严慎微不随意发号施令,事情自然而然会圆满成功,老百姓都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导读:
这一章老子主要论述统治者治理国家的问题,他主张无为而治,无为的真正内涵是无不为,只有达到了这一境界,国家才能安定,人民才能富足。那么统治者怎样才能做到无为而治呢?

老子说大道无言而长存,大道无为而长能,真正是无为而无不为。我们也常说“强扭的瓜不甜”,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人之所以强扭,是因为没等到瓜熟蒂落,没等到长熟的瓜怎么会甜呢?这是人们没有顺应自然规律,其必然会自食苦果。这里的自然规律也可称之为道。在现实生活中,一旦我们违背大道就会受其惩罚,为了不受大道的惩罚,我们就必须合乎大道。一旦我们合乎了大道,就会自由自在。推而言之,统治者要想不受大道的惩罚就要顺应大道,做到无为而治。

老子在这一章里将统治者分为四个等级,他们分别是:太上、其次、其次、其次。

“太上”有两个意思:一是最高明的统治者;二是遥远的上古时代。这里指最高明的统治者。最高明的统治者实行无为而治,对国家和人民的治理采取了一种自然主义的放任政策,这种政策的特点是尽量减少自己对国家和人民施加强有力的影响,不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不对外进行大规模的扩张,因而民众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最高明的统治者采用的是顺应自然规律的方法,不对人民的生活进行干涉,人民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所以生活得自在安乐,因为生活得富足、安乐,所以民众无怨尤的对象,也就感觉不到统治者的存在了。

“其次亲而誉之”,这是次一等的统治者,这种统治者的特点是给人民以恩惠,人民亲近他赞誉他,他施惠于民,但不高高在上,不让人民感觉到他的特殊性,他可亲可敬,和人民相处融洽。

“其次畏之”,这种统治者声色俱厉,经常摆出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神态,让百姓见了就害怕,他制定出苛刻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直接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老百姓对其又恨又气又惧怕,常常处于暗无天日的悲惨境地。

“其次侮之”,这是最下等的统治者,这种统治者专横跋扈,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甚至不把他们当自己的子民,而是当作奴隶横加奴役、剥夺、辱骂。老百姓对此非人的待遇很是恼怒,他们背后咒骂统治者,侮辱其人格,恼怒至极,他们会揭竿而起,举起推翻统治者的大旗。

真正做到对人民实行无为而治的统治者,不会轻易向人民发号施令,他们慎言谨行,决不破坏老百姓的生活规律,老百姓遵循自然规律生活,自然会国富民强。统治者不费任何精力国家就得到了治理,百姓得到了安宁,生活富足安定的百姓感觉不到统治者的治理,觉得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本来就是这样的。百姓有了这种感觉自然心中没有感激,没有感激也就无所谓仇恨,没有仇恨国家自然太平。

感悟:
以无为的态度去有所作为,以不滋事的方法去处理事物,以恬淡无味当作有味。以小为大,以少为多。对于怨恨要以恩德来回报。对难的事有所图谋就要从它简单的地方开始,要做大事就要从细节上一点点去做。

天下的难事都是从容易的事做起,天下的大事都是从点点滴滴小事做起。所以圣人不说要做大事,但是从点滴小事做起最后做成了大事。轻易的承诺就一定会失信。把事情看得太容易结果做事中必定会有很多困难出现。所以有道的领导者做任何事都严谨认真的当作大事来做,最终赢得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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