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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书癖与窃书贼

2015-12-25  本文已影响426人  陈大仙儿_九儿

英文中有一个词叫做bibliomaniac,形容我恰如其分。bibliomaniac一词由两部分组成:前缀biblio表示与书有关,后缀maniac则是指为某事狂热的人。因此,这两个词根组合而成了我——藏书癖。

与书有关的故事说也说不完——大抵世上的bibliomaniac皆是如此吧。今天便单说图书馆。

小时候在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念书时,会经常去两个地方叨扰,一是爷爷奶奶家,二就是姑姑工作的图书馆。那时候北师大的图书馆还未被翻建,只是一幢棕色白色相间的六层“高楼”,庄严肃穆。我时常在学校没有“小饭桌”的中午以及某些放学后的下午去图书馆找姑姑。那个楼仿佛是没有公共电梯的,故而每次我都要一口气爬到四楼才能找到姑姑。那种当着一堆排队借书的大学生的面堂而皇之走进“内堂”的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不知为什么,学生们是不允许进入藏书之处自行翻阅图书的。想要借书,须得将书名告诉图书管理员,再由管理员按索引卡找到图书的编号和位置,去取了来给借书者——虽说这是个辛苦差事,但对于爱和书打交道的人来说只怕是甘之如饴。姑姑通常都会在我到来之前便为我挑选好一些她认为适合我看的书,大多是些名著。印象比较深的有《巴黎圣母院》和《笑面人》,大概还有《小王子》。除了看姑姑给我的书以外,我自己也常常徘徊于那一排排几乎望不到头的书架之间,对那些书本顶礼膜拜。严肃的书籍基本是不受欢迎的,而那些被翻得烂烂的则是金庸古龙和琼瑶。我至今还能记得最靠后的几排都是些无人问津的卷宗史料,几乎是碰一下都要掉渣掉土的。因此,那些地方“书”的味道会格外地浓重。我每次走到那里时,脚步也会变得虔诚而恭谨,然后抬头仰望哪些我看不懂的书籍,抚摸它们的书脊——那简直是一种享受,尽管每次都弄得自己满手灰尘。

第二次有这种感觉时,已是十年之后在悉尼大学的图书馆了。作为澳洲的第一所大学,我们学校拥有十几个图书馆,其中便包括号称“南半球最大”的Fisher Library(通译费舍尔图书馆,学生们则笑称其为“渔夫图书馆”)。其实,Fisher Library与国内的那些气势恢宏比起来,根本不能算是大,连同地下室也仅有九层而已,且每层的面积也很有限。楼的外立面是旧旧的灰色,站在那里,对着哥特风的Quadrangle,更显得灰头土脸,毫不起眼。

作为一名商学院的学生,渔夫图书馆本不是自习的最佳去处,然而自从入学前(尚在读预科时)探索悉尼大学发现渔夫七层居然有一个专辟出来的“东亚文学区”之后,我便扎根于此了。尽管图书馆的自习位置,尤其在考试之前,一向紧俏,这里的自习位子却因为少而隐蔽而不太为人所知,却意外地成为了我的天堂。

没在国内上过大学的我甚少接触图书馆,每每都是去图书大厦看书,或是在家看父亲和爷爷的藏书。而这东亚文学区,虽不及北师大图书馆那般馆藏丰富,却也是经史子集面面俱到,而且竟有许多孤本古本,让我几乎想要效法孔乙己“窃”为己有。即便后来常来常往了,我依然是抱着瞻仰与膜拜的心情去看那些千古名著与人文经典。与北师大图书馆相同的是,经史子集、百家著说几乎无人问津,都规规矩矩地站在书架上接灰纳尘;而与之相对的,那些金庸古龙琼瑶梁羽生则残缺不全面目全非地彰显着它们的受欢迎程度。我便从父亲恩师韩兆祺先生主编的《史记研究集成》一路啃下来,偶尔也读唐诗宋词——这些都是可以借回家细读的。有的书则标明了“不可外借”,如《唐诗鉴赏辞典》、《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线装版等,因此便只能在图书馆里满满地细看。

而除了上述的那些已经典了许久的经典之外,我在这小小的东亚区发现了两套宝贝。一套是《百卷本中国全史》,另一套是台湾出版的《唐诗/诗经/楚辞植物图鉴》。毫不夸张地说,当时的感觉就像在沙漠中挖到宝藏一般,只能屏住呼吸站在那里享受发现的快感,嘴唇中mumble出一遍遍的Jesus Christ...好在这两套书都是可以借回家看的,于是我便更经常地进出于图书馆了。《百卷本中国全史》,顾名思义,共有一百本,业余时间是看不完的,我便只挑选喜欢的朝代和领域看。由于各小分册编纂撰写的人各不相同,质量也就良莠不齐。记忆中,《唐代文学史》最佳,看得人酣畅淋漓,不忍释卷;《魏晋南北朝艺术史》也是上品,直直地让人跌入建安风骨中去。

回国后,我曾数度在网上、书店中寻找这两套书。《中国全史》已被改版,面目全非,不忍直视,也不再是适合捧在手中阅读的100册小开本了,最终还是我自己从网上找到看旧版的电子版,手动复制粘贴了一份存了下来。而那套《植物图鉴》,则遍寻不见踪影。直到昨日里,与父亲聊起现在我正自己为自己整理研究的“朱氏诗经译注”作植物插图时,才又想起这套书,便不甘心地去淘宝搜了一搜。不想,居然发现它铺天盖地地在卖——只不过是中国大陆九州出版社的引进版而已。而后又去王府井书店的网上商城搜居然也在卖!只不过是被放在五层的园艺区,才久久没被每周要光顾书店数次的我发现。我当时便按捺不住,直奔了王府井书店五层。当真正触摸到它们的时候,我仿佛见到了失散多年的老友一般,心中的激动与欣喜立刻深深沉静了下来。因为“自立门户”以来买书之势已如山倒,家里、公司中可放东西之处皆已被书占领,我已立誓非极特殊情况不再买书。可此番,我毫不犹豫地破了誓,一股脑将一套五本都搬了回来。虽然它们都已不是初见时的样子,没了正方形的版式,没了铜板的纸张,但内容依然是我所熟悉的模样。此刻,《诗经植物图鉴》和《楚辞植物图鉴》就静静地躺在我手边,随便翻开就可以闻到那芬芳的香草味——这乐趣,那些没有藏书癖的人焉能体会?

按:藏书癖一文写至此处,该当收笔,再续便是蛇足了。但关于图书馆仍有一段趣事未写,留待下篇交待吧。记录于此,暂定题目为“窃书贼”。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我一个人灰头土脸,蓬头垢面地躲在家里与纸笔书本共度佳节。

近日里忙于整理“朱氏诗经译注”,对于写字看书都颇有耽搁,但总算得到了父亲些许的肯定,实属不易。但自己心里明白,不论如何忙,总要一偿文债,将前些天留下的尾巴“窃书贼”完成。

我入学后,悉尼大学又前后修建了两个新的图书馆,一个是Sci-Tech Library(科技图书馆),在商科学生常盘踞的Mereweather Building和Carslaw Building左近;另一个则是New Law Library,也叫Law School,紧邻渔夫图书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New Law,除了它“更大更漂亮”等表面因素之外,还有个原因便是,光听名字,我便难以对Sci-Tech图书馆提起什么兴趣,里面的藏书也一律科技向,让我觉得没什么厚重感,一点也不“人文”,便更加没了兴致。不成想,若干年后的我,却供职于全球最大的科技出版商,当真世事难料。

常与我去图书馆一起自习的是温州人A君,那是我在悉尼第一年就认识的朋友。A君又黑又瘦,面相是典型的南方人家境富足却为人低调,学习说不上多么认真刻苦却也不算糊弄,对各种新兴科技产品如数家珍,并谈着一个远在加拿大的女朋友。我们选修差不多的科目,所以自然一起自习。大学图书馆最有趣的现象便是,学期伊始之时,门前冷落车马稀,可过了期中人便多了起来,临近期末更是门庭若市,去晚了就玩难找到自习位子了。于是我和A君便时常互相帮忙占座位。

在New Law,除去自习,还有一件事情很值得去做,那便是浏览法律书籍。商科学生必修三门法律,号称其难无比。A君在第一学期就选修了一门,而我则比他晚选了一个学期。法律虽然很有意思,可我开始时候却总有些不知道力往何处使的感觉。课本加法案厚得吓人,即使能够通读也不能融汇,不知如何学好。所幸,A君是过来人,给我推荐了几本短小精悍的小册子,有词汇释义的,有经典案例分析的,有高屋建瓴讲理论的,简直是雪中送炭。只可惜这些书大多都是short loan,也就是只能借阅一周或两周(大部分书籍可以借阅两到三个月),不能长期为我们所用。因此,我们便想出个十分缺德的法子,便是并不直接将书借出,而是从书架上拿下两本,一本借回家看,另一本找个人迹罕至的书架藏起来。借阅的那本在快到期时便还掉,取出那本“预藏”的来借。等被归还的那本重新回到书架上时,再次藏之。但这方法也有风险:如何才能保证被藏的书不被管理员发现后归回原处呢?我们便又找到了自习区尽头的一组组档案密集柜。这里的古董级资料根本无人问津,管理员自然也就不常整理。于是,我们便可以安心地从中选个柜子,旋转开来,将书藏好,再转回去。这方法屡试不爽,百用百灵,而时至今日我还对那些研究过的案例念念不忘。

托这些书的福,最后老大难的法律我还是拿了不错的成绩,不需要仔借阅它们了,但是这“藏书”的习惯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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