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学习札记(三十一)——解读《赏刑第十七》9098
2018-12-22 本文已影响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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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刑,实际上是个词组,赏,就是奖赏,刑,就是刑罚。
赏刑,治理国家时奖赏与刑罚的关系。
商鞅认为,要把国家治理好,就要三统一。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一教化。
怎么做?
统一奖赏,就要做到赏出一门,就是战功。不能参加作战,作战不勇敢,不全力以赴,奖赏,得不到。
统一刑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关系远近,职务高低,犯了事儿,一把尺子量到底,照样处罚。
统一教化,把儒家学说丢弃,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六种虱害,统统不要,富贵之门皆出于兵。
做到以上三点,就能使国家达到无赏、无刑、无教的境界。
当然,这是理想境界,很难达到,但是没关系啊,努力吧。
就像商鞅宣称的那样,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
高明的奖赏不浪费财物,严明的刑罚不任意杀戮,修明教育不随意改变风俗,民众也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国家也没有什么异样的风俗。
结果呢?
明赏之尤至于无赏也,明刑之尤至于无刑也,明教之尤至于无教也。
“尤”在这儿是至,最的意思。
高明的奖赏到了极致,就能到不用奖赏的境界;严明的刑罚到了极致,就能到不用刑罚的境界;
修明的教育到了极致,就能到不用教化的境界。
多么美好的梦想啊,秦孝公都听得入迷了。
商鞅喝了口水,继续口吐莲花滔滔不绝。
《商君书》学习札记(三十一)——解读《赏刑第十七》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