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莱珉模式对我国西南地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启示
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立至今, 帮助了数以百万计得农民脱了了贫困的生活, 并且经过了不断的变革与调整, 已经由最初的接受社会捐赠到实现了自负盈亏, 成为了一种十分重要的农村金融模式。基于我国西南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 此篇文章通过分析格莱珉银行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我国西南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 从设立代理人驻村制度, 提升政府政策扶持力度, 引入保险资本等方面提出了格莱珉银行对我国西南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
格莱珉银行从创建至今经过不断的改善, 从最初的五人小组贷款模式发展到现在的已经拥有了成熟的放款流程和保证贷款人及时还款的一系列政策, 拥有了十分成熟的经验, 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一、格莱珉模式
(一) 格莱珉银行的发展历程
格莱珉银行的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1974年, 默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在吉大港的饥荒发现将钱借给穷人会帮助他们开展自己的经营业务, 摆脱贫困的生活, 由此产生了借钱给穷人的想法。在取得了合法地位后, 格莱珉银行完善了自己的五人贷款小组制度, 并通过高质量的员工和会员培训流程, 建立起了高素质的管理运营团队和会员队伍。截止2000年, 乡村分支机构达到1160个, 覆盖村庄40225个, 并在这一阶段内实现盈利。从2000年至今, 是格莱珉银行发展的第三阶段, 已经成为了比较正规的金融机构, 基本实现了以穷人为目标群体、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 格莱珉银行的主要发展模式
第一格莱珉银行的机构设置,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 由政府直接委派一名董事会主席和两名董事, 可见在格莱珉银行中政府所占据绝对的控制地位, 其他几名平均每619500名会员直接选举出一名董事会成员, 从而保证了决策机构所制定的政策能够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格莱珉银行自身的组织体系实行垂直化管理, 分为自身组织系统和会员组织系统, 会员组织系统中最基础的是小组, 一般包括5名会员, 6~8个小组组成一个中心。银行自身的组织系统最基本的单元是分行, 这是银行的主要业务机构, 也是利润责任单位。一家分行管理80个中心, 大概每名银行员工管理着10个中心。
第二是格莱珉银行独特的五人小组制度和灵活贷款。在第一阶段贷款者需要证明自己的家产达不到银行提供贷款的最低担保, 确实需要小额贷款才能继续自己的生产经营。然后需要找到另外背景相似且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其他四名成员组成一个五人小组, 然后通过银行审核之后进行培训, 然后进行一次正式的考核, 只有五个人全部通过之后, 才会进行放款。
第三是市场化的运营与全金融牌照。不同于其他的公益性组织, 格莱珉银行的运营十分的市场化, 虽然是不需要抵押就可以贷给农民的小额贷款, 但是并不是无息借款, 相反无抵押借贷给农民的资金利率要高出市场的利率, 但是对于无法从银行抵押贷款的农民来说, 这笔资金是十分重要的。孟加拉政府还批准了《格莱氓银行法》, 并给予完整的金融牌照, 尤其是吸收社会低成本存款的许可、免税、贴息贷款等, 这些方式给予格莱氓银行巨大的资金支持, 解决了金融机构流动性问题。
二、我国西南农村现状
(一) 西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西南地区包含的五个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与西藏五个省份, 西南地区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4.48%, 但是农村人口数却占到了全国农村总人口数的17.65% (1) , 农村规模庞大, 城镇化水平较低, 而且这些农村的经济发展情况比较落后, 成为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
(二) 西南地区农村金融现状
西南地区的金融资源多集中于城市, 农村的金融资源非常薄弱。主要以农村信用社, 小贷款公司和一些私人借款公司为主。虽然除西藏外其他四省都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之后有了显著地改善, 但是相比之下还是十分的缺乏, 商业化的资金难以维持无抵押贷款的低利率状态, 银行对贷款对象的选择十分苛刻, 如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发出的失地农民创业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等, 贷款额度一般为十到二十万元, 但是要求农户有一定价值的抵押物。
三、格莱珉模式的启示
第一, 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首先要解决的便是机构的问题, 这些机构起着基础性作用。格莱珉银行是将农村小额贷款作为自己的主营业务来经营的, 其次是吸收农户的存款和发行金融债券等。对于县域农信社主导, 总部设在县里, 二级机构设到乡镇, 由二级机构进行主要的业务活动。格莱珉银行还有一个伟大之处便是深入乡村, 所以要深入村里可以适当的引入代理人制度。代理人并不是银行的正式员工, 工资从农户的还款利息中提成, 代理人除了像雇佣自己的银行之外, 还要像政府负责, 定期进行考核与培训, 每个代理人负责8~10个小组, 除了担任这些小组的第一考核人之外还要担任政府的扶贫人, 帮扶各农户脱贫致富。
第二, 合理选择贷款对象并设立相应的退出机制。格莱珉银行的五人贷款小组模式是一个十分经典的贷款对象分组方式, 采取2-2-1的模式, 不仅可以让组员互相监督, 还可以互相帮助, 共同发展。在格莱珉银行的第二阶段中采取了灵活借贷的方式, 针对组内不同情况的成员给出不同的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所以我们也可以发展五人小组模式, 由需要寻找贷款的农户自发组成五人小组, 一起参与相应的考核与培训。建立乡村信用体系, 为各贷款的农户建立信用档案, 依据信用程度的不同给予农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和不同的还款期限。
第三, 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和资金的帮助。在我国, 全金融牌照的实现十分困难, 所以需要政府进行政策上的扶持, 允许专门针对农户的小额贷款银行扩大利率浮动程度, 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减少其运营成本。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央人民银行的扶贫再贷款专项资金等用来发放低息贷款。将公益性的资本进行市场化的运营, 并在市场化运营的基础上不断减少成本, 用以维持银行的可持续运营。只有确保设立的小额贷款银行的持续发展才能够长期发挥作用, 真正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