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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梦

2019-07-21  本文已影响6人  玓之香

小时候,我生活在乡下,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我买好吃的好玩的,只有父母每天起早贪黑在田地里干农活的钱给我读小学。我一直很羡慕那些穿着漂亮衣服去上学的同学们,很多人嘲笑我,束无缚鸡之力的我只能在角落里哭泣,没有人愿意理我,我的小学六年是在孤独与嘲讽声中度过的。

初中的时候,班里举行了研学游,全班同学都参加了,只有我因为家里穷,没有参加,为此我回家的时候和父母大吵了一架,夜晚的时候,我就自己在被子里流泪。

高中,因为成绩差,家里也没有钱,我始终没有踏进那里。年仅16岁的我,就离开了家去打工。那时的我,才开始慢慢懂得人生的艰辛。

漫长的几年过去了,渐渐的,我就和父母失去了联系,甚至,我已经忘了自己有父母。

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拿着三个月的工资钱,去镇上买了一块很小的三角蛋糕,在上面用手指写上了“20”。晚上舍不得吃,就把它放在租的房子里的床头柜上,看着那白花花的奶油,我睡着了。

那块蛋糕一直没有吃,过了两天,奶油化了,蛋糕发霉了,我恋恋不舍的把它扔进了垃圾箱,从此懂得了什么叫失去。

外面的生活始终是不易的,由于学历的问题,工作的老板将我开除了,从此我一无所有。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想起了父母,想起了村庄,却意识到没有钱买车票。

我将头发剪成男生的长短,去工地搬砖,几十块砖头十分的沉重,让我每天晚上胳膊都酸痛不止。

那时,我尝到了赚钱的不易。

一年后,车票钱赚够了,胳膊也脱臼了。

我没有去医院看,而是买了车票回了家。

可是,幼年时的居住所却早已成为了一片废墟,不见父母。

他们说,我没有父母了。

那一天晚上,我在废墟旁睡了一夜,月光洒在我的脸庞上,像是在怜悯我,又像是在嘲笑我。

26岁的时候,我和一个人结婚了,我们共同持家,总算有一个地方可以住了。

30岁,我发了我自己的故事到互联网上,引得了很多人的关注,从而成了网上著名的“上帝的女儿”。

35岁,我发表文章到各个网络平台上,成为了著名的网络小说家。

40岁,我的一部小说获奖,上台领奖时,脸上写满了感动与开心。

真开心,我赚到了可以治胳膊的钱。终于不要用左手打字了。

胳膊治好后,我成了一个健全的作家。

余生,就与文字相伴了吧,我想。

我学习了高中的课程,认识了更多更广的汉字,终于阅读书籍的时候不用倚仗拼音了。

我成了我小时候最羡慕的那种人,拥有了漂亮的衣裳,还有好吃的食品。我也有钱去周游世界了,不再像小时候因为不能去玩而痛哭流涕了。

我的世界,在这一年才真正的活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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