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程序员上班这点事儿

员工住院,暂时不能重返岗位,公司有权开除员工吗?

2018-02-09  本文已影响0人  伯马遇管家

文 / 伯马遇

案例再现:

在安徽合肥工作的杨光(化名),在2015年8月1日,凭借着在行业里12年的工作经验,成功入职当地一家公司,并拿下一份薪资待遇很不错的工作。

2017年6月15日起,杨光患病无法继续工作,因此回家休养了一段时间,等到17年的7月31日,在家养病的杨光却收到来自公司的解聘书,公司单方面向杨光提出,要解除和杨光的劳动合同

杨光认为自己虽然暂时没有办法立刻回到公司工作,但是公司没有理由开除尚在医疗期的自己。

为此公司却解释到,“大不了给杨光拿出一些补偿,希望他坦然接受这一结果,好好养病。”

可杨光对于公司这一做法,并不认同。

案例分析:

当员工因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回到公司工作,这时,公司有权向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

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

这里要注意,首先医疗期是指员工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

更为重要的是,医疗期还是法律规定的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一个期限。

所以在当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够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期限的。

那么医疗期具体有多长呢?

医疗期的长短,是要根据员工的工龄来换算的。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刚才在案例中提到,杨光已经有了12年的工作经验,但是杨光在目前就职的公司只待有2年。

所以根据上面的规定来看,杨光能够享有的医疗期是6个月。

杨光是从6月15日起休假养病的,而公司却在7月份的时候,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这自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公司单方面宣布要和杨光解约,是没有依据的。

如果杨光去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一定会是:公司要和杨光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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