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写1000字美食

筷子

2017-09-02  本文已影响73人  aed9ac05d25c
哼,这家日料店很难吃,别去!

我用手拿起筷子,看着下面人来人往”人来人往,到底是为何“,他们都在为自己的梦想奔波么,还是只为了生活而苟且。每个人都想使自己成为一道好菜,更多人垂涎。可是社会真的容得下这么多的菜式么,也许总会有人吃,万一每个人都吃饱了,剩余的去哪里,也许会被倒道,或者去给猪喂食了?哦哦哦哦~对对对,还有猪不挑食,最后总有人得去喂猪吧。

这么说,如果可以有被选择的全力,我还是觉得,我要被猪吃这样比较好,因为人类的选择实在是太残忍了。先不说各种菜系啊,什么东北菜啊、湘菜、粤菜啊.............各种红烧,清蒸啊,爆炒啊,简直就是千刀万剐,任何鱼肉啊。但是谁又说生活不是这样呢。

男男女女成双对的时候,我总觉得是不是两块肉一起吃会不会口感好一点,就像汉堡,两块肉,夹着一块青菜,味道就是就是妥妥的。我好像知道了人为什么要两个人在一起,我相信这样是为了更好吃一点。但是我还是觉得我会选择做一块青菜,毕竟不油腻。两块肉在一起的时候,总会出现各种摩擦,生活还是安逸一点会更好。腻在一起只会让一自己变成一块五花肉,这样要炸起来更好吃,你要知道,炸起来会很痛的。

说到五花肉我觉得我吃过最好吃的五花肉,还是前前任做的四川”高登子“肉最好吃了,先是精选上好的五花肉,用筷子疯狂搓,再直接进行油炸,把里面肥腻的炸到肥而不腻,切成块儿,一小块一小块的五花肉,以为这样就完了么?不不不不,远没有那么简单。把成块儿的五花肉,用老干妈香辣酱抹上(一定要用老干妈的),然后腌制好。这时候就可以入锅直接蒸熟就好了,时间是15分钟左右。开锅的那一刻,香味扑鼻,颜色橙金黄色,带着一点深红。闻到味道就会垂涎三尺,更别说看到这肥而不腻的美味;直接看到这道菜,就会忘记繁文缛节,直接拿起筷子就是吃!

所以我选择做一盘生菜,这样不用受到各种煎熬。我只需要被洗干净,这样任何人或者任何猪都可以直接下口,把我吃掉。

虽然我们生来就被选择,也许活着就被赋予着使命。可是我们相信行走在人来人往广场的人们,他们没有放弃自己的生活,我看着他们匆匆的背影,有的带的坚毅、有的带着彷徨、有的带着疲惫。但是我所见到的种种,他们都没有放弃生活,放弃拼搏。

我们可能变成一块肥美的五花肉我们要经过筷子搓、用刀切、用老干妈腌;但是最后我们都会变得特别好吃,让人欲罢不能。

可以选择做一颗生菜,选择安逸也是一种很好的生活方式,不是每个人都必须成为满汉全席中间的一道菜品,但是选择青菜的同时很可能会被余出来,然后被猪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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