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爱写小说

拉莫的某一天

2019-02-08  本文已影响2人  阿庫拉莫

生活是个牢笼,我们都是困在里面野兽,我们不断地浮浮沉沉,书写着属于我们的那些事情。那些故事有多么有趣?不见得,只是琐碎的常事罢了。时间真是犹如白驹过隙,转眼已是两千零十九年了,回望过去的那些日子,真是感慨万千。有些时候真是羡慕那些上班可以“没心没肺”的戴上耳机,双腿交叉抖着腿的人。简单的就是快乐的,可我还是找了一堆无聊的事情充满了我的时间里的每一分钟,或许是源于恐慌,亦或是来源于迷茫,我也不知道。

季节的更替总是美妙的,可是我在一个四季不分明的国度里,从始未曾感受到那种季节变化带来的一丝丝凉意。今天已是二月的第一天了,我还是很往常一样准时在北京时间8:35闹铃响起之前醒来,然后懒散的伸展一下身体,找到放在桌台上的手机,在闹铃未响起之前关掉它。然后点播“风居住的街道”,打开柜子拿上洗漱用具,缓缓走近洗漱台。为什么播放“风居住的街道”,而不是一些摇滚乐、雷鬼等一些比较明朗的音乐。可能是因为我喜欢“风居住的街道”它所表达出的低沉与婉约、动态与静景、朦胧与悠长交相错出的那种意境,犹如一对相伴已久的恋人,仍旧相敬如宾、互相爱慕。伴着哀鸣的提琴声,满满的挤出一排牙膏,哎!这该死的薄荷味我已经厌烦了,因此我会狠狠下一手。然后打开水龙头过滤掉一些夜晚积累的尘泥,再接满水杯,抬头看着镜子里模糊的自己开始刷牙洗脸。洗好后拿洗脸巾拾水时,总会时不时发现几根散落在水槽里的头发,由于我留着长发,因此掉几根总是给视觉的冲击不小。据说一个人一天代谢的头发在20-50之间是正常的,可能其余的都在我无意间,随风飘扬在尘埃中了。曾经在某个时刻,我想过要把这飘逸的长发处理掉,可是我还是觉得在某个年龄段就要做那个时间段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毫无疑问截至目前为止我还是喜欢留着长发的。

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越来越不在乎自己的外在形象了,选择穿的衣服没有管与鞋子搭不搭,或者与那混蛋红色袜子有没有冲突,管他呢,我觉得怎么穿戴比较舒服我就怎么穿戴。人类是个群居的物种,我们会在乎别人讨论,为了别人的一些看法,我们会选择做一些比较不适合自己的事情。列如,女生下班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丢掉高跟鞋,穿上平底舒适鞋,男生下班回家后就是把领带解松,无可厚非那样做会让他们较为舒服一些。所以当你生活中出现一些让你感到快乐的事情,你应当尽量的去做,也尽可能的去延续它,不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因为快乐是来之不易的。

从公寓出来会经过一条一公里左右的行街,再穿过一条尘土飞扬,杂乱无序的公路。每次来上班我都会在路边花费掉一些时间,因为没有行停指示,加上飙车人较为猖狂,我会小心翼翼的看着两边,匆匆穿过这里。“感谢上帝、感谢真主、阿弥陀佛我又躲过一劫”,我心里默念。到公司后亦如往常打卡上班,早上公司事情也不会忙,因此你听的最多的就是一个个的呻吟声。然后摇头晃脑缓步到吸烟区,由于我们的办公区在二楼,楼下是一片原野。长有几棵椰子和几株芒果,早晨会有我不知名的一些鸟在这里觅食,一片哗然之声,我觉得他们是在交流,即使我听不懂那些鸟语,可我觉得这依然很有趣。身边的同事,或者简称为“烟友”吧,都在低着头玩着手机,我可不喜欢那样。我知道我也离不开手机,可是我一般情况下很少花时间在这上面,除非与家人交流。由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了我们生活极大的便利,可是历史车轮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给了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占据了我们大把的时间,我还是比较喜欢那种人与人面对沟通。从现有的局势来说,华人是不擅长大协作的,就像我们的体育一样,单打独斗我们都是数一数二的,可是大协作的我们都不是很理想,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需要一些时间去进行沟通,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丢掉那让人恶心的烟头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区,戴上耳机点开喜欢的歌单,开始一天无聊的事情了。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爱好即是自己的工作,而我恰巧相反。不过生活不就是一堆苟且换来一些愉悦吗,所以我会在这过程中尽量找寻一些有趣的事情。傍晚的霞光透过云层穿过帘缝照射在办公区的墙壁上,我知道一天中我最期待的那个时刻来临了,急忙拉开窗帘,放眼望去一片红色的世界包裹着那片原野,太阳不刺眼显得格外温和,像一个不情绪化、不动声色的大人。美丽的东西人们都会钟意的,我们公司很多人也会在临近日暮时来观看晚霞,他们喜欢用手机把它们定格来记录,我喜欢安安静静地站在角落将这一切收进记忆库,或许过了某个时刻我会将它们轮廓忘却,只记得他们懒撒的颜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喜欢那个过程,然后去享受哪些过程。那些美丽的时间总是短暂的,那么就结束我认为痛苦并快乐着的一天,该回到哪些属于我的时间了。

下班后我会换上运动装备去那个坑洼的篮球场去运动了,很多人也像我一样喜欢着这项运动,可能没有什么理由,就那么热爱着呗。因为篮球场旁边是一个野生草地足球场,有草地的地方蚊子都比较多,然后也就那么一个篮球场,如果不上去一直跑着,就只能被蚊子咬。因此轮换着打的时候,如果打的不够拼,那么只能喂饱蚊子了。我喜欢跑在外围打球,因为天气较热一下子就满身大汗了,如果在内线打球,就需要身体对抗,我可不怎么喜欢那种肉搏。打完球后回到公寓,打开冷水冲洗完毕后,躺在瑜伽垫子上,什么都不用想,就那么趟着,听听自己的心跳声,饱饱的吸足气,然后一口吐出去,放空自己的身心,那种感觉是非常不错的。如果有一天你的朋友找你诉苦,那么你应该带他去打球,不是进入酒吧。

拿着吉他随便弹弹几个和弦,也不刻意去练习,有些时候就那么一个和弦反复的弹着,因为喜欢那种简单而又富有流动性的旋律。可能也是因为潜意识里不会逃离自己的舒适区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挑战的勇气也逐渐较少了。之后拿着小说书籍随意翻翻,看看村上春树的卡夫卡,看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看着就进入梦乡了。

或许这简单的一天就是我一生的缩影了,哎... ...。人生应该多些有趣,多些挑战,我会尝试着追求,即使那天还比较遥远,我也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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