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过(五)
2020-05-12 本文已影响0人
无为何安
有一天我要做事儿,让他带孩子。谁知这一带,差点带到公安局去了。
梓林带着女儿在一家茶馆玩。女儿和一个小男孩儿玩,玩的挺开心的,小男孩儿起身去喝茶。女儿跟在他后头。小男孩儿关门时,没见到女儿的手正扶着门。不小心夹了一下,食指夹出了一点红印,女儿哇哇大哭。
梓林见了,大发怒火,一把抓住小男孩儿的手腕,大声吼着,谁是这孩子的妈妈?小男孩儿的妈妈见他将小男孩儿的手腕都抓青了,小男孩儿的脸色吓得煞白的,心疼孩子,赶紧出来问事情的缘由。梓林不由分说一拳将那小男孩妈妈打倒在地,小男孩儿的妈妈都蒙了,刚从地上站起来。梓林又一耳光扇去。锋利的指甲将她的额头划了好大个口子,一股鲜血流了出来。眼见事儿闹大了,旁边的人赶紧拉住他,隔开了他们。
小男孩儿的妈妈报了警,出警的民警见到是梓林这个“熟人”,特别头疼,无奈的摇摇头。由于没有特别严重的情节,小男孩儿的妈妈到附近的卫生院处理伤口。
民警做小男孩儿妈妈的工作。梓林是派出所的常客,都几进宫老油条了。这次就算把他关进去,由于事情后果不太严重,远达不到 蹲监狱的条件,用不了多久就放了他,不如私下调节好。
围观的一些人,明年暗里的对那个小男孩儿的妈妈说。这事儿就算了,你真的把他弄进去,不到24小时就放出来了。他就一社会混混,家里又没啥钱。光脚的哪会怕穿鞋的。万一他记仇,指不定会做出什么报复的事儿来,那你就太不划算呢。
这件事儿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当一个人作恶己成习惯,他也就不分家里家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