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怅三人行之赞美与诅咒》长篇小说

《悲怅三人行之赞美与诅咒》004(长篇小说)

2023-09-24  本文已影响0人  一默1520

纠结篇***爱情之惑(之三)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很多人都相信。  

因为每次见到美女,我们都会对她一见钟情的。  

郑义也相信。  

只不过,他只有过一次,并且把对某人的一见钟情,发扬成了一“贱”钟情,更光大成了一生钟情,很是要命。  

或许是因为,那时候他年纪还小,纯洁的心灵就像一张白纸,不,象一张感光纸,一旦投映上某个影像而曝光,就将永远都是一张照片,专属于这个影像。  

那一年郑义刚满十三岁。  

那一天是八月三十一号。

那一次还是“大婆婆”带着他,到新学校注册报名,因为他已经从一个横着袖子檫鼻涕的小学生,变成一个知道偷看漂亮女生的中学生,准确的说是初中生。  

之所以某人会引起他的注意,并不完全因为长得漂亮,长的漂亮的小妞多了去了,眼睛根本就忙不过来。  

几乎所有新生都是爸爸妈妈带着来报到的,婆婆爷爷带队的很少,而某人与郑义一样,是婆婆带着来报到的。  

某人在同龄人中显得个子很高,当时郑义要比她矮大半个头。  

某人剪了一个樱桃小丸子式的傻瓜头,额前一排整齐的刘海,稍微睁大眼睛,眉毛就藏了进去,而后来因为近视又不愿戴眼镜,便总是虚起眼睛看人。  

某人不虚眼睛的时候,一对“二筒”大而有神,眸子更像皂角树上的浣浣米米一样,又黑又亮,甚至超过演小燕子的赵薇。  

某人一跟人对视就会笑,一笑就露出两颗“兔牙齿”,十分有喜感,更有喜感的是,脸上有一个单边的酒窝。  

或许当年还不会喝红酒的郑义,就是被这个单边酒窝给整醉的,而且一醉就是千年,从此在没醒来。

第二天开学,分班上课。  

第一节课,班主任让每一个新生都做一个自我介绍。  

也就是这个时候,郑义才正式认识了这个“床前明月光,睡着都在想”的某人——北雁是女生中最高的,郑义只是男生中的中上水平。  

然而碰巧的是,他们俩居然被分到了一排,成为了“同桌的你”坐在教室的最后面。  

或许是因为个头的原因,更多的是由于外向性格的因素,没过几天,北雁就被班主任任命为“体育委员”,而私底下,她更是班上的“大姐大”,说话比“大姐大”还有份量。  

水到渠成,顺理成章,郑义不仅成为“大姐大”众多“小弟小妹”中的一员,而且因为同桌的关系,更成为了“大姐大”的“贴身近侍”亦步亦趋形影不离。  

因为是具有“艺体”特色的中学,所以没有很多课外兴趣小组。  

“体育委员”被选拔进了初中部的女子篮球队,正好那个时候《灌篮高手》很火,于是成了女版的“樱木花道”。  

郑义也不示弱,也想成为“流川枫”,只可惜男子队不要他,他只好成为北雁的陪练,人家上场,他就守衣服。

让郑义欣慰的是,除了篮球,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绘画,所以他们一起参加了“绘画兴趣小组“,经常一起写生。  

其实,所谓“共同爱好”就是因为北雁喜欢,所以郑义爱好。  

就拿“滑直排”来说,因为平衡能力较差,连自行车都不敢学的郑义,为了能与北雁齐头并进,也硬着头皮上,结果把手臂摔成骨折,打了几个月石膏和夹板。  

大大咧咧的北雁,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围在她身边的“小弟小妹”太多,郑义打石膏期间,自然有另外的人帮她守衣物、拿画板、背书包,陪她练篮球、画写生、滑直排,为她呐喊、助威、喝彩。  

她甚至一度忽略了郑义的存在。  

直到她身边的人散尽,只剩下郑义一个的时候,她才猛然发现这个不起眼的家伙,是那么忠厚,如此的可靠。  

原因很简单,随着大家纷纷进入生理发育期,“男女有别”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越来越明显,于是“小弟”们次第离开,而北雁本人也惊异于自己的变化,脾气开始变得古怪,让“小妹”们也避而远之渐渐生疏,唯一受得了她的只有郑义。  

关于北雁的坏脾气,令郑义终身难忘、记忆犹新的是,初三上半期的一件事。  

那天放学后,他们一起来到“绘画组”,拿着炭笔,对一个石膏人头,进行素描。  

画完,收摊,出校门,已经是华灯初上,接近七点钟了。  

每天放学都要同很长一段路,这一段路是郑义的“幸福时光”,在他看来,只有这一段路才是他们的“二人世界”。  

今天也不例外,北雁像是个话痨一样,一会儿批评这个把鹰钩鼻化成了蒜头鼻,一会儿笑话那个把阿波罗画成了猛张飞;向移动行李架的郑义,背着两个书包、两个画板,此刻又像捣蒜的碓窝一样的频频点头。  

就这么有说有笑,甚至还有点蹦蹦跳跳、手舞足蹈的走着,都快到分手的街口。  

突然,北雁没有声音,蹲在了地上,双手抱腿,头顶着膝盖,卷缩成一团。  

郑义惊了一跳,愣在了原地。  

好半天,郑义才回过神来,急忙俯下身来,用手轻轻拍着对方的后背,既不敢太大声,又不能太小声的询问:  

“老大!老大!你咋个了?你咋个了?” 

好半天,北雁都没有反应,只是一双大眼睛痛苦的紧闭着,额头还冒出了细细的汗珠。  

郑义见状更慌了,有些手足无措,加大了音量询问:  

“老大!老大!你咋个了嘛?”  

还是没有反应。  

这时,人行道上的路人,开始注意这个场景。他们有的远远的站住,渐成围观之势;有的指指点点,像是再给后来的人讲述什么;更多的是睁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疑问,甚至还有指责,像是责问郑义——你小子对这个女孩子干了什么?  

现在额头冒汗的是郑义了。  

横眉冷对千夫所指,是需要具备鲁迅先生那样伟大的人格、崇高的境界的,而郑义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如何能承受如此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郑义完全慌了神,把书包和画板都放到了地上,自己也在北雁跟前蹲了下来,双手一边摇对方的肩膀,一边大声的询问: 

“老大!你到底咋个了?!”  

这次北雁有反应了。  

不仅有反应,而且反映巨大。  

她把郑义一推(后者摔了个坐墩),抬起头来,大喊了一句:  

“咋个了?来月经了!”  

就这一句,不仅把坐在地上的郑义打懵了,而且把围在四周的群众都惊了一下。  

谜底揭开,人们略微一愣,随即报以哄堂大笑,之后渐渐散去。  

只有郑义,脸胀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简直是羞愤难当。  

然而当他看到仍旧蹲在那儿,梨花带露满面泪痕的北雁时,除了心疼,再无别的任何一种感觉了。  

郑义翻身爬将起来,连抱带扶的把北雁也撑了起来,又叫来一辆“耙耳朵”(偏三轮),让北雁坐了上去,用自己舍不得用的零花钱付了车费,并再三叮嘱车夫,一定要把人送到,一定要交到家长手里。  

很多年以后,郑义才知道,北雁当时的情况是一种病,叫“痛经”。  

很多年以后,郑义才从电视广告上看到有关这方面的药物。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就不会出现当时那么令人尴尬的场面。  

如果我们可以穿越的话,郑义就会送上最好的药,并用广告词承诺 —— 那个不痛 ,月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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