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俗人 贪财好色
1996年春,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时间点,一户农家响起一个女婴初入世间的啼哭声。大概是吸收了母亲的多数营养,女婴看起来像个肉球,甚至被父亲认为是一个男婴。当然,这不是父亲重男轻女,而是她,确实胖的出乎意料。
像早年间大多数农村家庭一样,母亲在家操持家务,父亲在外务工,常年不在家。长期的繁重劳动使得女孩的父母格外消瘦,而她和哥哥的脸蛋却极其红润,看不出半点贫苦。
哥哥比她大三岁,许是血缘的缘故,哥哥对她极其疼爱。邻居家有一个小男孩,和哥哥同岁,十分调皮。有一次,小男孩和哥哥一同进了家门,看见躺在床上的小女孩肉肉的脸蛋,便直接伸手去摸。可是,还没等到指尖感受到那个小脸蛋的生命力,哥哥便一把推开了那个小男孩,那年哥哥四岁,嘴里还嚷嚷着:“这是我妹妹,只有我能摸她的脸,你要想摸的话,让你妈给你生一个去。你以后要是再敢碰她,我就揍你!”
四岁的哥哥和一岁的妹妹,或许本该是争宠的关系,但在这个小院里如此“离经叛道”,不合“常规”。
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女孩从小就受到父母和哥哥的宠爱。她一边接受着来自父母的疼爱,一边又享受着哥哥的溺爱,这使得原本就胖乎乎的小女孩更加可爱了。
后来,小女孩学会了走路,于是哥哥就在她的身后随时张开胳膊守护着正在踩着小碎步溜达的她,那种兄妹之间的感情是如此深刻,像极了上辈子的爱情。
哥哥五岁那年到了上学的年纪,所以爸妈就在村里的小学给哥哥报了名。许是哥哥不再经常带自己玩的缘故,女孩便常常哭闹不止,就连妈妈也哄不了。有一次中饭结束,哥哥背起书包正打算去学校,女孩便拉着哥哥的书包不放行,出于无奈,哥哥扯着她的小手去学校了。起先妈妈是不同意的,可是又拗不过自己的一双儿女,便跟着一起去了。
到了学校之后,哥哥把凳子搬给妹妹,自己站在那听课。奇怪的是,妹妹竟然不哭闹,还有模有样地“写”起字来,胖乎乎的小手煞是可爱。
自此,女孩便常常跟哥哥一起去学校。班上的大多数同学也都对这个“插班生”很友好,有时候还把自己的凳子让给小女孩坐。
哦,对了,小女孩的爸爸还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