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居家隔离的感染者能自觉隔离吗?不自觉能强制吗?
荷兰居家隔离谁来监督?
对此荷兰《NRC商报》采访了鹿特丹Minerva事物所的律师Hein Kernkamp,他查阅了有关的法律条文,给出了专业的回答。毕竟在这个推崇自由的法制国家,不管以什么理由限制公民的自由都需要法律依据。
感染患者会自觉隔离吗?
对于我们读者提出的自觉性问题,Kernkamp认为人们会自觉准守隔离规定。他举例,荷兰每年都有几百例的肺结核病人,这些病人基本上全部都遵守了GGD的指令。没有出现过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况,GGD在这个过程中就是起到监督作用。
如果有患者不能自觉遵守隔离,怎么办?
如果出现有感染患者不遵守隔离指令的情况呢?“那么患者所在地的市长有权强迫其在医院或其他地点进行隔离。市长会请司法部门的检察官出面通知他/她的决定。所有这些都有法律依据。如果政府干预会对个人造成影响,则必须进行司法审查。然后,检察官决定是否向法官申请授权以继续隔离或进行体检。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法官必须在三天内做出决定。必须听取有关公民的意见,并有权要求律师。
如果一天有几千名或者更多的新增确诊患者都需要强制隔离,怎么办?
Kernkamp承认,如果碰上这种情况,那就很难办了。他举例说,他的妻子是一名法官,经常不得不处理精神病患者的拘留问题,这个与新冠肺炎隔离的情况近似。最近,她就和她的同事们为法院制定了一份新冠病毒的操作规程。比如,对新冠患者的合法问讯将会远程实施,以保证执法人员不会被感染,律师也不会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与患者交谈。但是,Kernkamp再次重申,这只是极端情况,大多数人只会遵循GGD的指示,因为这也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
如果实在有太多患者配合不隔离,并且法律执行不过来,该怎么办?
“那么卫生部长将联同部长理事会达成共识,将新冠病毒(Covid-19)从《公共卫生法》的A级传染病名单中除去,这就意味着已经放弃,让病毒顺其自然地发展。” 但Kernkamp认为荷兰不会轻易这么做,因为如果要这么做,荷兰首先要向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而且这样脸就丢大了,其它的国家和地区就会出台针对荷兰的措施,比如切断贸易往来,禁飞和关闭边境等等。
《荷兰公共卫生法》有关新冠病毒的规定
2002年SARS流行之后,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5年通过了新的《国际卫生条例》,取代了1951年的条例。
荷兰也紧接着用新的《公共卫生法》取代了1960年的《隔离法》。新的《公共卫生法》于2008年通过。部长理事会于2020年1月28日做出决定,将新冠肺炎(Covid-19)归为A类传染病。
因此,该法律的规定已经生效:医生必须向GGD报告新冠肺炎(Covid-19)病例,市长有权采取“针对个人的措施”。市长可以“立即”将其市民隔离在检疫区内,在家中或医院中,并强迫他们进行体检。
由此可见,荷兰社会的运转基本上是建立在“有法可依、公民自觉遵守、政府及执法部门监督,一旦违反,违法必究”的基础上的。久居荷兰的人都有体会,很多公共交通的入口平时没有人把手,但偶有查票;公民都是自觉报税,但税务部门偶有抽查。通过公民的自觉遵守,来节约政府部门用于监控的大量人力物力。但一旦被查到有人违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轻则罚款,重则坐牢,信用尽失。这次有关新冠肺炎居家隔离的做法,也正是体现了这一贯的治国思路。
文章来源:此荷兰非彼河南
BSN荷兰商学院官网:http://www.bsnasia.cn/
微信:BSN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