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学习18
1.18神和恶的关系
这是一章非常霸道的一章,面对神,我们必须承认人的智慧是有限的,有很多事情是人无法认识的完全。曾经有前辈告诉我神是善的,他和恶是没有关系的,所以所有涉及到恶和神关系的时候,就用了一个叫做“允许”的词概述了,这就是说,所有的恶,都是神允许发生的,而不是神的意愿发生的。但这种看似讲得通的理据,加尔文似乎并不买账。他给出了很多的理据。
1、圣经似乎认同神是善的源头,也是恶的肇因。人在辩护神和恶毫无直接关系的时候,但加尔文却扬言,神丝毫没有避讳他和恶的关系,神随自己的意思行做万事。也就是说,神并不是很同意,恶事仅仅是他允许的结果。例如约伯的苦难,亚哈的上当,犹太人的背叛,耶稣的上十字架,这些都有神的旨意和神的行动共同统一的结果。
2、上帝的旨意(目的)和上帝的行动(过程)都是为了达到训练他儿女认识耶和华,无论是从正面(祝福)还是从负面(刑法)都可以印证。但要记住,神是用恶者来完成他的旨意,但并不表示神是恶的。撒旦是由于神的推动而完成自己的意思,并且这种意思都是在神的权限之内的。因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推论,神是万事只因,神的护理统管着人的一切计划和行为。神虽然使用恶者,但不代表他是恶的,或者恶的势力在侍奉他。人的想当然理解,神是善的,恶的不可能是神的旨意,但圣经并不认同,反而是说神是一切的源头。但圣经又霸道的宣判恶的结果和神没有关系,人作恶是因为人的意思愿意行恶。因而我们只能套用奥古斯丁的一句话,一件恶事,一方面显出自己的恶,又能显出神的公义。
3、面对神单重的旨意,人有多重的理解。圣经宣告,神是赏赐者,也是收取者,但从人的感情上说,人比较愿意接受上半部分,不愿意接受下面的半部分。但从神的本性而言,这是没有矛盾的,他没有转变,这是他永恒不变的旨意,但人去理解就会有神既是善的又是恶的理解。一件事的成就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神的旨意,人的行为,以及神和人的意志目的,神借着坏人的行为彰显他的公义,神命令好人的行为显示他的慈爱。神的伟大,人难以言表。
结论,神可以动用恶的势力,完成自己的意思,圣经也毫不避讳地承认这件事,但恶的处罚和神没有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神加给我们的任何环境中,认识神的本质是好的,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