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9

2020-07-19  本文已影响0人  成菜

我是精神病

今年7月17日,葵花药业董事长杀妻被判11年 律师称其有精神病

父亲因女儿被欺负将九岁孩子杀死终被判si刑 辩护律师称其有精神病

去年7月18日,日本京都市“京都动画”第一工作室发生纵火事件,嫌疑人青叶真司患有精神障碍

7月18日,章莹颖案嫌犯克里斯滕森被判终身监禁,其家人称其患有精神分裂

7月20日,任达华遇刺,嫌疑人陈某患有精神障碍

精神病该不该判(死)刑?

每次有这样的新闻报出来都难免一场讨论——

精神病该不该判(死)刑?

(数据来源于微博网友投票)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来,绝大多数网友认为精神病人该判死刑但是——也有网友有不同的看法

微博网友

精神病人不是自己想得病,

它们也是疾病的受害者。

只不过这种疾病就是可怕在

让人神志失常,无法自控。

判处死刑并不能让他悔改

(痊愈)。判处死刑只不过

是泄愤以及杀死了一个病

人,实际意义不大。

微博网友

我一-名精神医学的学生,

精神病人对家庭的经济

负担太大

所以很多家庭无法坚持治疗,或对病人看管,即使无期徒刑,我估计家里人仍要负担精神病人的监禁花销,

其实说一句很不负责任的话,死刑或者是对精神病人的解脱是对精神病人家属的解脱,也是弥补受害人的一种说法,

愿天堂没有恶魔与疾病

接下来为文章重点

对于精神病该不该判死刑,菜菜在此先不发表评论。

我们先来彻彻底底弄明白,为何抢着当精神病?

TOP 1

何为精神病?精神病与神经病区别?

NOTE

精神病(psychosis)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精神病是大脑功能不正常的结果。现有的仪器设备还查不出大脑结构的破坏性的变化。根据现有的资料表明,精神病是由于患者脑内的生物化学过程发生了紊乱,有些患者的中枢神经介质多了,有些则是缺少某些中枢神经介质,或是某些体内的新陈代谢产物在脑内聚集过多所致。由于精神病患者大脑功能不正常,所以这些患者出现了精神活动的明显不正常,如莫名其妙地自言自语,哭笑无常,有时面壁或对空怒骂,有时衣衫不整甚至赤身裸体于大庭广众面前。

NOTE

神经病指神经系统发生的器质性疾病。根据神经所在的位置和功能不同,可以把神经系统分为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根据神经所支配的对象的不同,又可以把神经系统分为躯体神经和内脏神经。神经病指中枢与周围神经或者说内脏神经与躯体神经表现出解剖学上的病理特征,其主要特征是神经有器质性的病变。

神经病是神经系统疾病的简称。神经系统是人体内的一个重要系统,它协调人体内部各器官的功能以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起着“司令部”的作用。凡是能够损伤和破坏神经系统的各种情况都会引起神经系统疾病。例如头部外伤会引起脑震荡或脑挫裂伤;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会造成各种类型的脑炎或脑膜炎;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可引起儿童脑发育迟缓;高血压脑动脉硬化可造成脑溢血等等。

如果遇到精神病患者看病的话,应当建议他到精神病院或精神科去;而神经病患者,则应该到神经科去看病。

(专业知识到此结束)

TOP 2

精神病对于判刑有何好处?

根据麦克·纳顿原则——

无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从轻处罚精神病罪犯是国际通例。

我国《刑法》中这样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TOP 3

我可以当精神病吗?

(替朋友问问,别问那个朋友,因为我也不知道)

以下部分菜菜没有充分的调查,来源于微博网友评论。

(我没有以偏概全的意思,谢谢!)

但从网络上了解得知:买一个精神病证应该几十万元左右。

TOP 4

我有精神病证是不是有了免罪金牌?

有没有精神病证,跟受不受法律的制裁,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并不是我有精神病证就就可以免罪。

因为即使有精神病证,病人犯罪后,也还是得重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但是难免有些人总是试图用“精神病”做挡罪牌。

重点结束

(就是这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法治

公正

当有精神病暴力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公正地进行审判、严格地遵循流程,让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让诈病者无可乘之机,也让受害者的正义得到伸张,这才是理想状态。

凤凰网

精神病人暴力事件,是整个社会的病症,精神病人的救赎,是所有人类寻求救赎的一部分。

写在最后

现在谈谈广大网友认为精神病恶性伤人应该判处死刑这件事,

我想用人大代表朱正翔说的一句话来我表达的看法。

人大代表:朱正翔

发表于2017-03-13来源:央广网

查看:1万+回复:1万+

法律的意义不在于惩罚而是解决

然而精神病病人犯罪,同样给他人造成了伤害。

免除刑罚,那是不是太“便宜”了他们? 

张爱艳教授曾说过:“对无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病人进行惩罚,没有意义。"

(任教于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著有《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

退一步来说,直接判处死刑就可以解决问题吗?

显然不能

那么如何做呢?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到知网查看《对我国精神病判定操作过程的伦理思考》(谢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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