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虽然无罪,但不无辜
刘强东的事情尘埃落定了:美国检方决定不起诉。也就是说,刘强东“无罪”,至少法律上是这样的。
今早起来后,满屏都是这个消息。看了刘强东律师发的声明,我最大的感慨是:这事竟然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感觉还是上个月的事情。
至于事情真相,了解得不多,不好妄下结论。我觉得五岳散人的分析比较准确——“临时起意的仙人跳”——毕竟刘强东是个精明的商人,而且也是公众人物,他当然清楚这类事情的后果,因此色胆再大,也不会傻到强来的地步。而女方也不见得心计多深,事先谋划好了一切,只等刘强东掉入陷阱,她不太可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多半是半推半就,事后觉得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利益,于是来这么一出。
刘强东法律上是没事了,至少不会坐牢,但事情不见得就此告终——女方会不会就此罢休,真不好说。弄不好跟王宝强马蓉、周立波唐爽一样,也发展成连续剧。毕竟刑事定罪很谨慎,讲究证据,没证据就不能定罪。但民事官司呢?会不会追着不放?不好说。
事情至此,也戳破了之前一些阴谋论的谣言。
今天,另一感受是,刘强东的公关做的太好了:首先,发表律师声明和道歉微博,接着各路媒体带节奏,铺天盖地的消息,都在强调“无罪”,而对于实际发生的事情,选择忽略。某媒体很兴奋地转发了新闻,还加了感叹号,仿佛刘强东是个民族英雄,为国争光了一样。
我想说,从现有证据看,刘强东确实无罪,但也没必要都去同情他。毕竟他不是被逼的,事情发展成这样,也是自讨苦吃。
无罪不代表就是英雄。
即便真是仙人跳,也不代表刘强东是无辜的。
当然,刘强东本人的道歉声明写得还是比较诚恳的,没有诡辩,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这点还是值得赞赏的——不过,说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道歉声明写得好,不代表以后不犯错。知错认错的人从来不缺,缺的是拿出行动改错的人。假如还有下一次,我相信他的道歉声明会写得更好的,毕竟有经验了。
至于网上很多人对他妻子章泽天,也就是“奶茶妹妹”冷嘲热讽,就很无聊了,人家离不离婚、原不原谅,他们之间是不是真爱,这个跟我们没半点关系。吃瓜可以,但别太入戏了。别人的私生活,还是少关心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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