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基调是沉闷的,直到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时,给妻子莫琳打电话,莫琳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泪鼓励他不要放弃,为他订好宾馆,指明方向,再到后来,即便哈罗德偏离目的地贝里克,莫琳认为哈罗德早晚都会达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关注他的动向,不打扰,到最后,她也知道这趟旅行对他的意义,比看起来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时的莫琳无时无刻不想丈夫早点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选择成全哈罗德。这些细微细节和心里活动的变化,让我读来很是感动,这种感动和温情来自于夫妻之间的深情、义气、成全。而原本这是一对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这本书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条是哈罗德为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二十年后因为奎妮身患癌症给哈罗德写的诀别信,又让她和他连接起来,才有了哈罗德独自上路,从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历时87天,途经627英里,完成了一个人的孤独之旅;另一条是哈罗德与妻子莫琳之间的情感纠葛,抑或说哈罗德与他家庭之间的故事,通过他在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来。这两条线索相互交融使得《一个人的朝圣》饱满立体,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现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纯真,亦有人性的复杂和现实。或多或少还有自我救赎的意味在其中,哈罗德在一成不变而沉闷的生活中感觉迷失了自己,在第1节“哈罗德与信”的结尾处哈罗德发出了“我是谁?”的疑问,他需要作出改变重新认识自己;另一方面,哈罗德交信时途经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诉哈罗德信念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哈罗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会活着,他要救她,就如当初她救他一样坚决,就这样在没有手机没带钱包,什么也没准备的情况下,靠着脚上的帆船鞋,凭借信念和毅力,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重复机械的动作完成了他的独自旅行,而他此时已是六十五岁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罗德满满回忆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儿子戴维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许分离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为哈罗德的出走,莫琳也发现她对他的爱未减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终都是深爱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误会太深,均以为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觉得相处那么难都不愿离开的,必定是因为爱。而他们就这样错过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都在误解和冷漠中度过,庆幸地是彼此都未曾离开,终因这次孤独之旅,两人终算冰释前嫌破镜重圆。哈哈,我倔强地认为这无疑是作者更想表达的温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回归,更像平常夫妻的真实写照,而无论误会和矛盾如何,患难与共最是平常。
我喜欢Rachel Joyce(蕾秋.乔伊斯)的这部作品,孤独且自省,前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