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文艺清新致我们终将到来的爱情故事

不想当朋友了,想和你做恋人

2017-01-24  本文已影响2946人  傲娇哇

文/傲娇哇

不想当朋友了,想和你做恋人

有多少人正在以友谊的名义偷偷喜欢着对方;有多少人以朋友的情分祝福着对方有一个好归宿,自己却又潸然泪下;又有几个人会戳破了他们的友情进而升华成至死方休的爱情。

1.

相识一年之久,难道你一直都是把我当作朋友吗?而我从来都没想过一直把你当朋友,因为我喜欢你,就是喜欢和你每天谈天说地,多么希望你可以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莫斯就是我说的那个男生,178的身高,挺直的身板,走起路来很端正,最喜欢他那双能看清一切事物的眼睛,很漂亮。

撩人的外表让我对这个男生的印象多了几分好感,真正认识他是在一年前朋友的聚会上。

那次是闺蜜的生日,好多人应该都是闺蜜的朋友,其中就有莫斯。

看起来莫斯是个不胜酒力的男生,可就在那天他为我这个素面平生的姑娘挡了三杯酒,让我对他的好感立刻翻倍增长。

因为一起玩诚实勇敢,我输了,被罚酒三杯。莫斯就在我旁边,拿起酒瓶就倒上了酒。

“这个姑娘的酒我替他喝了。”

当时我还很懵逼,我没输吗?怎么他喝上了,后来也不管了,有人替我挡酒是件多么棒的事情。

话说回来,前男友劈腿后,就再也没人为我做这类事情了。

在场的男男女女都起了哄,说什么的都有,最多的还是开莫斯的玩笑,说他是不是一见钟情喜欢上了那个姑娘。

很快喧闹的余温已经散去,我告别了闺蜜准备去赶最后一趟公交。

“姑娘,你站住!”

我回头一看正是莫斯,闺蜜要不是偷偷和我说,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虽然之前偶尔见过一两次。

“还不知姑娘尊姓大名。”

“叫我晓丫好了。”

“能留个联系方式吗?”

我笑了笑,走到他身边,抓起了他的手,在手心里用手指划拉出一串数字。

“我电话,记住了吗?”

说完话我便匆匆走了,我知道他肯定不会记住了,那样一个优秀的男子也不该和我这般低俗女子太过熟络了吧。

那日,我特别开心,因为相识了一个很明媚的男子。也许以后都不会再相见,但是却满足的不像话。

2.

接下来的日子还像往常一样,我忙碌着复习,准备期末考,毕竟59分和60分还是有差距的。

有一天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看了大概我就猜到了是莫斯。

“晓丫,我厉害吧,记住了你的电话号码。”

我回复个微笑的表情,虽然我很想和他特别熟悉,但是我就觉得那样的男生不该和我这个平凡女孩接触。

过了几天,闺蜜漫不经心的和我说,“莫斯在她那儿找了你的电话,还以为那么着急找你干嘛呐。”

我恍然大悟,我就说嘛,他肯定记不住我当时划在他手心的数字,还骗我他多聪明,真的是小看他了。

后来我们在网络上就特别熟悉了,和他聊天的时候我都忍不住嘴角咧开的笑容,傻傻的。

冬天来临之前,室友都在忙着备寒,有的喜欢织围巾的给自己和男朋友准备了好几条。

那次我和莫斯说,我室友们的手好巧,都在给男朋友织围巾。

莫斯说,那你也给我织一条吧。

我当时心潮澎湃的,在网上某宝挑好了毛线的种类和颜色,坐等邮到了给他织一条。

终于,围巾成品了,我还沾沾自喜的觉得自己手也很巧嘛,好漂亮的围巾,莫斯围着肯定好看。

结果送他的那天,他说围巾很漂亮,他围着也帅气,就是没提到我的劳动成果,似乎并没领情。

我回寝室一个人坐在床上,特别失望,后来想了想,也没什么,一条围巾而已,谁都会送他,并不代表什么。

很多事情都心甘情愿的为他做,就是丝毫感觉不到付出的价值。

在我这里一直都是朋友至上恋人未满的关系,而在莫斯看来,可能就是普通的朋友吧。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是特别卑微,看着他开心就很满足了,并没有勇气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在背后默默陪着他就好了。

不想当朋友了,想和你做恋人
3.

一转眼又结束了一个学期,在这一学期里,大概只有莫斯会在我无聊的时候出现,陪我说说话,他听我讲些有趣的事儿。

当然我也猜不透别人的心,也不清楚这样每天叽叽喳喳的我他会不会反感,如果他表现出一点儿不耐烦的样子,我就会立马消失,不再和他联系。

与他失联的日子空荡荡的,不知该忙些什么可以充实自己,索性自己下厨满足下自己充满欲望的胃吧。

人就是贱皮子,我不联系他,他会反过来焦急的找我。

每次都是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的问我在忙什么,为什么不理他。

我那么喜欢他怎么会不理他,只是不敢理他,担心给他造成太多麻烦而已。

我也很明白一个道理,逾越了朋友的界限就再也回不到这样的关系了,可能会成为恋人,也可能会适得其反,让他离我越来越远,所以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

我也害怕从亲密走向陌生的那个过程,毕竟对于我这个人来说,分手后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舍不得只是做朋友,还不如一欢而散,各奔天涯。

很多人都说,男生要是喜欢一个女生肯定会主动的,因为他担心自己出手晚了会被别人抢去。而莫斯呢,会是很主动的男生吗?

某日刷朋友圈,说两个人明明关系很好了,为什么很难确定关系。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男生其实没那么喜欢女生,二是男生心里早就有了人选。

看来又是我多虑了,莫斯怎么会喜欢我这样平庸的女生,不漂亮也不优秀,不是出类拔萃也不会亭亭玉立。

想想曾经自己失恋后的一段时间,都是莫斯在陪伴,他的关心让我度过了那段难熬的灰暗日子。他可能也很在乎我这个朋友吧,难道只会是朋友吗?

罗曼·罗兰曾说过,如果希望一个人爱你,最好的心理准备是,并不是非他不可。你要坚强独立,让自己有自己的生活重心,有寄托,有目标,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总之,让自己有足够多使自己快乐的元素,然后很从容地接受或拒绝对方的爱。

继续这样长久的持续战,越来越觉得莫斯快变成了我的男闺蜜了,不知如何从友谊升华到爱情,真的不想再和他做朋友了,想当他的女朋友。

真的,很多时候都在憧憬能活在他的世界里一起疯狂到老,多么美好浪漫的事情。

值得珍惜的人们,反正都要老去,不如在一起吧。


你好,我是傲娇哇。我要努力点,变得更优秀才会遇见更好的自己。一个只会走心的姑娘,走近我才会温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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