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写1000字

多少来日方长,最后变成再见无期

2016-09-21  本文已影响87人  有糖写作课


(一)

时光难留,只有一去不复返。如今最好,别说来日方长。

小时候有一年的暑假,我去亲戚家过暑假。亲戚对门是一个比我大一些的小女孩,猫儿。我们很快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当天下午,我就和猫儿双进双出。

猫儿会带我去村口边儿的一片空地上玩耍;给我拿来她妈妈做的各种好吃的。我呢,也将仅有的两个草莓味棒棒糖分给她一个,我一个。猫儿拿着棒棒糖,仔仔细细把外包装看了一遍。这才小心翼翼地沿着边儿撕开一个缝儿,把棒棒糖从撕开的口子掏出来,舔了舔又放了回去。

她看着我说:“妈妈给我买过一次草莓吃,我觉得草莓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水果。”

在那个没钱的童年时代,草莓味的棒棒糖是我们最美的回忆。

就这样,我们的那个暑假很愉快,很美好。暑假很长,天边的云儿记录了我们的笑脸,身边的那块儿空地让我们肆意撒野。

马上就要开学了。我准备离开亲戚家。临走,我坐在爸爸的车里,摇下车窗,挥着手与猫儿约定:明年暑假,我还来找你玩儿,明年暑假,咱们再玩儿跳皮筋,明年暑假咱们再一起草莓味儿的棒棒糖……猫儿很郑重的点了点头。话总也说不完,全部都记录在风里,荡漾在离别的情绪中。

没过多久,亲戚告诉我,猫儿随着她父母外出打工了,临走,猫儿哭的找到我的亲戚,要告诉我:她没有忘记那个约定,如果有机会,我们一起再吃草莓味的棒棒糖。

从此,我总是拒绝去吃草莓味的棒棒糖。

(二)

我说爱,或许是来日方长的事情

等不到人,也至少盼着自己

爱,终究是来日方长的秘密

答案,不过是场,好觉睡醒

那年,我偷偷爱上了她。她很美,但这不是我喜欢她的理由。让我喜欢的原因,是她总爱坐在班里的最后一排,靠着墙根,在柔软的阳光下认真专注看书、写字的样子。纵使周围有着沙沙作响,或是老师滔滔不绝,她看书的时候,始终如阳光般静柔的固定在那一刻。仿佛在她的世界里,一切都是静止的,一切都无她无关。

她爱看书,更爱写文章,却从来不像班里某些人去向老师炫耀自己的那模板似的文采,更不爱参加各种名义的写作大赛。她说:我的文字,与他们无关。他只愿意给能够欣赏了她的人看。比如我。我是学渣不可否认,但是你了解一个学渣的内心,也是那么羡慕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子吗?你们都不懂,但她懂。她看出了我外表下那份渴望读懂她的感觉。所以她会把她写得小说拿给我看。当然,她会放在只有我知道的地方,桌子右角第三本书下面的鹅黄色小本里。

为此,我跟现在追剧的人一样,每天下午都会准时到校,坐在座位上,欣赏我心中的女神读书,写作。然后拜读诗一样的文章。以至于那段时间,我们老班以为我回心转意了呢。

毕业季纷纷绕绕夹杂着离别滋味赶来。我和她即将分别。我想找她表白,却又怕失去那份曾经的美好。于是,我买了一枚书签,偷偷放到她的书里。将那份青葱岁月埋藏在心里。那一段美好的回忆,终究随着高考毕业,落下帷幕。

几年后,我们同学聚会。她也来了。她没有成为作家,但依旧是一个爱读书的美丽女神。她包里还装着一本书,那枚书签,插在中间的某一页。

我远远的看着她,觉得那时我们,都是那么单纯的喜欢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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