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之新婚别》读后感
杜甫《三别》当然读过,但没有细读,借着这次作业,认真读一遍。至于感悟,要求八百字,试试能不能无话找点话来讲。
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三别第一篇《新婚别》,用字浅显易懂,“拦路虎”不多。
嫜:zhāng。不查这个“嫜”字,望文生义还以为“姑嫜”是“姑母”。“姑嫜”:丈夫的母亲与父亲。唐朝的亲属称呼与今不同。
迕:wǔ。本义是相逢、相遇。在这里是交错、夹杂。字义变迁的过程看不懂,抛开暂不于深究,知道“错迕”是“交错﹐错杂义”。
诗中提到“河阳”地名,古地名,在现在河南省孟县西,黄河北岸。该句诗云“守边赴河阳”,守边?不得不查资料搞懂它。
依稀有印象“三吏三别”写于“安史之乱”。大唐首都在长安,陪都洛阳。诗中说守边河阳,其时当在安禄山已叛乱造反,还未攻到洛阳。嗨嗨,这是想当然了,读诗未读全,未读杜甫年谱。走捷径看前人所作的“三吏三别”创作背景,发现时间上弄错了。
正确的时间是(755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局势十分危急。为了迅速补充兵力,官府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壮丁,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
诗的首句“兔丝附蓬麻”,以比喻战乱时“嫁女与征夫”,言之靠不住。《古诗十九首》里也有:“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菟丝、女萝都是蔓生植物,两者都没力量,女萝不能给菟丝支撑。靠得住的惟有高大的乔木,比如《致橡树》里的凌霄花攀缘在橡树的干枝上,“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虽然《致橡树》诗里是贬低凌霄花的。而杜诗里是附的细细的蓬麻,蓬中之麻,直有什么用?细也不高,失落之感可想而知。
成婚才一夜,第二天新郎官就要上前线,保家卫国,军令如山,不得不从。只是这政策不近人情,无奈乎失民心。不过叛军更加失分,叛军从来没有将河南、关中当成自己的土地,一直保持过客的心态,能抢便抢,能杀便杀,显得极其残暴。安禄山与他的军事集团核心都是胡人,游牧民的思想还没进化到征服同化农耕民的地步,本质上是自卑心态。抢来的财宝统统往范阳运,沦陷区居民对叛军非常仇视。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老百姓“两者相权取其轻”而已。只是总结历史的不是老百姓,其历史教训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影响到决策层,而江山已几变迁了。
新娘“誓欲随君去”,只是“形势反苍黄”。苍黄:仓皇。这里意思要作“多所不便,更麻烦”解。不能说杜甫凑句凑韵哦,谁教他是杜甫是诗圣,在诗词界差不多也“出口成宪”吧。杜甫这样用过了,后人可照学。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有没有从电影中看到过这样的镜头?多了去了。这个妥妥的正能量,多懂事有大局观的新娘啊,放现在可以上新闻得嘉奖。可是人家内心怎么想的呢?更多是无可奈何,没有更好的选择。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战乱不但国破,也更多家亡,使老百姓“罗襦不复施”。有的选择,老百姓绝对选择和平。虽然生活真不容易,惟活着才有希望,战争让这个希望变小,不是吗?珍惜和平吧,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宁愿老死在床上,莫作凌烟阁的梦。“与君永相望”,岂有与君永相“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