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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是死的,人也是死的

2018-05-27  本文已影响152人  贝龙

看了一集讨论“抄袭”的圆桌派。

里面提到一个观点,“抄袭”是一个现代的词,古人往往是不注重版权的,很多很好的诗句,作者往往都是一个人的,叫——“佚名”。又或许谁委托谁写一个,又或者看到一个好的例子,摸过来,致敬一个。被借用者看到了,估计也就在棺材板里会心一笑。

杜甫说:“未及前贤更勿疑,递相祖述复先谁。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学习的过程不就是模仿,比较,融入最后超越的过程么?

谁写诗不是从抄开始呢?

但现在,“抄袭”变得很让人十分鄙夷,一个很大的点在于,抄袭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从文学,到影视剧,到商品商标,到学术。在信息共享的当下,原创性变得至关重要,特别是被抄的人默默无闻,抄的人名利双收,这实在让人看不过去。

于是人们开始斤斤计较,金庸,琼瑶等等大佬扛着旗子纷纷站了起来,抵制抄袭侵权。

要抵制就要有定义,加上暴击执行的权力,就成了法律。

然而在我看来,法律对那些从中受益的人的惩罚往往不值一提,就如节目里所说,郭敬明前脚刚被起诉,后脚就被吸收进了中国作协。而相对应的,许多默默无闻的创作者们却将大受其害。

这种害是种类似雾霾的环境本身的害,你活在里面,就不得健康。

按当下的定义,所有的同人文都是抄袭,你明确地利用了前人设定好的性格,特征,人物关系。当你获利的那一刻,你就被打上了抄袭的印记。如金庸告江南《此间的少年》,假用金庸书中人物,写江南的北大生活。在我看来,这实在是离抄袭十万八千里的。文风不一样,内容不一样,甚至人物之间的关系也不那么契合。更重要的一点是,所有人都知道那些名字是哪里来的,大家看见时不该是会心一笑么?

如果这样的作品在一开始就被打死了,我很怀疑江南还能不能成为后来的江南。

可见人在所谓崇尚版权,专利,私有财产后;让一大批钻营利益的人跑了出来,他们抄得隐晦而抄完是可以挣大钱的,而那些真正在学习在认真提升的人,不得已,他们学习路上写下的东西,都将是见不得人的了。

人们被逼得狠下心肠,最后谁都不太好受。

这样一个重利的当下社会,很少有人看见我们正在丢失的属于“人”的一些东西。我不知道学术上如何定义这种人性的丧失,通俗来说,我们把人独有的这种秉性叫做“人情味”。这是一种害人变得粘稠,缓慢而脆弱的东西;却也是区分人与机器的唯一东西了。

一个没有人情味的世界是非常枯燥而可怕的,更可怕的是,越复杂,越高效的社会,就会越缺乏人情味。

还从抄袭来说,我经常因为一件什么事情想到一个我觉得非常有意思的观点。我在哪里说出来,博学的人就会跳出来说,这谁谁谁不是说过么,这是“xxx主义”。可是xxx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这完完全全是我自己想的呀。好在我没有拿这些想法去盈利,不然怕是得被告得倾家荡产。

可悲之处就在于,人们界定抄袭,只看形式,没有过程。你也完全没有办法证明你不是抄的,只要你是后来者。

它尽力做到了公正,但依然会斩杀无数冤魂。

对于一切创作,从最上层来说,哲学——它的范本是人人触手可及的生活,生活的本质带有太多的相似性,所以诞生的哲学总是相似的,有一万个人独立地想到马克思主义,这毫不奇怪。但你说这是你原创的,那你就是有罪的。

再往下一层,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它几乎是一门完全形式上的学科,这意味着,你无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当你得出了相似的推导过程和结果时,你做的就毫无用处。我听说几年前,鄙校一位数学博士,就因为自己做的工作有人做出了一样的成果并且提前发表了,几年心血付之一炬,悲痛欲绝,最终一死了之。无论真假,听到之时,我只觉得,这实在是非常说得通的,是当下的社会几乎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事实上有人看到了你的努力不是么?但在规则面前,少部分人的直观感受突然变得微乎其微,尤其现在,我们谁也不信谁。

于是,你做科研工作,不但得把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都看了,确保没人做过,还得动手快,确保没人在你做一半时给你发表一个。像我们这些做一些体力劳动的化学方向的人还好,怎么也有个苦劳,大家千篇一律,各个不同,不在话下。但那些纯粹的脑力工作者呢?他们用尽全力了,不过是捡起了前人的一朵花,难道不值得赞颂,甚至要抹去他们的意义么?

你知道在这样的环境下,科学,艺术甚至是一切可以被创造的事物或许会蓬勃发展,但一定会有一小撮人是痛苦的,抑郁的,是“命不好的”。这并不仅仅是抄袭与否的问题。

而是当这样的法律,这样的规矩定下;人们就会被规矩框定行为。比如以前导师的责任首先是教书育人,是传道授业解惑。而现在呢?是不断地质问你是否达到了规定符合的“创新”的要求。

你的努力,你的痛苦,你的进步;这一切都无关紧要。

“我不听你这些。”

这至少是我,经常听到的话,甚至仔细想想,这也是我现在对人对事常常会有的态度。

因为规则告诉我们,只要结果对了,过程根本不重要;同样的,只要结果错了,过程无人问津。

这本质上就是一个规则统治的结果。

它要求你必须界限分明,只有高下好坏。

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宽容,强者对弱者爱护,弱者对强者的尊敬,都被压缩到了一个非常狭小的程度。

它的准确性之高,效果之好,让人看不到它对人本身的摧残。

你看全世界最优秀的国家都是法治国家,这不正说明了法治高于人治么?

可“弱小”本应该是人的一部分不是么?

我隐约觉得,所谓的模糊,所谓的变通,所谓的人情,它所具有的重要地位是远超人想象的。

他使得许多事情不那么公平,却也使得人不那么容易绝望。

我们活着,不就只是在消磨这一辈子的时光么?

又究竟谁走得比较快,谁走得比较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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