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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头条】“海明威诞辰120周年,看昔日坏小子如何站在文坛最顶峰

2019-10-18  本文已影响0人  L君有话说

2019年7月21日是美国作家海明威诞辰120周年,时至今日他已经逝世58周年。在这一天世界各地都忙忙碌碌举行着各式各样的活动来纪念他,人们重读他的作品,回顾他的一生。

在读者印象中,海明威是《老人与海》中那个与大马林鱼搏斗的老人,倔强,不羁,赋有抵抗性,也成为了多数人心目中的“奋斗者”形象。

海明威诞辰120周年,看昔日坏小子如何站在文坛最顶峰?

但《名利场》杂志刊在1934年3月出版一则漫画却这样诠释他:斗牛士海明威,拎着一只砍下来的公牛头;整日泡在酒吧里沉思的作家海明威,面前桌子上放着4个酒瓶;参加了血腥战争的老兵海明威…

那一年海明威35岁,已经在欧美文坛上获得了名誉与成功。许多作家可能比海明威文笔好太多,但名气却没有他大。他的文学梦自从巴黎被点燃,就注定着拥有在世界文坛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喝最烈的酒,钓最大的鱼,娶最美的妞”,他也滥情,过河拆桥,一生可以用“渣”来形容。不过对于写作,他一直野心勃勃,真诚相待,直到生命的最后,他依旧遵循这条法则,从最初的写作到最后的访谈,都是用最刚烈面对外界,克制对待写作。他更像一个从来不加修饰影帝,用传奇演绎不凡的人生。

海明威诞辰120周年,看昔日坏小子如何站在文坛最顶峰?

追名逐利的猎场,巴黎,注定不平凡的旅程

海明威是“一战”中第一个在意大利负伤的美国人,当年的《纽约太阳报》中说到:“227处,每一处都是由一枚弹片造成的。”这则消息一夜之间登上了美国各大媒体。在米兰养伤的那段时日,他总是被很多崇拜者包围着。渴望成名的海明威非常享受成为焦点的感觉,甚至把负伤经历视为“英雄事迹”,用从腿中取出的弹片打造了一枚戒指,还在给父母的信中写道:“这是最好的选择。”

但“受过伤的战士”,这名声实在太短了,他听说作家伍德·安德森到了巴黎,那里聚集着一群最有创作欲望的一群人,出版社排着队等他们投稿,他决定辞去记者工作,做一个伟大的作家,于是在1921年圣诞节前夕,他登上了横跨大西洋的轮船抵达巴黎。

上世纪20年代的巴黎,刚刚走出“一战”阴影,废墟的重建让座城市又恢复了昔日的繁华。咖啡馆里布满了昼夜不停喝酒的酒鬼,身上伤痕累累的老兵,来自世界各地的旅行者彻夜狂欢,就连海明威自己也曾说:“这里是造假和虚张声势之人的圣地”。

不过与在安静祥和中诞生的古希腊哲学不同,惊奇与怪异让巴黎成为了一座写作素材取之不尽之地,海明威出名前,战后作家已经崛起,写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就是其中之一。

初到巴黎的海明威日子过得既困顿又潦倒,他住在没有下水道的蜗居公寓,饿极了的时候甚至去卢森堡公园偷袭过鸽子,抓住之后带回家炖着吃。但他对写作坚贞不移的态度依然不曾减退。

在巴黎的头两年,他如愿以偿出版了处女座《三个故事和十首诗》和短篇故事集《在我们的时代里》,逐渐小有名气,但他的野心不止于此,一直想构思写一不长篇小说,向成为“文明世界的作家”迈进。

直到在巴黎的第六年,他的愿望终于实现,《太阳照常升起》诞生,1926年已经出版,便轰动整个文坛,影响着全球几代读者,不过伟大的作品势必离不开传奇的人生经历,对海明威而言,美丽动人的姑娘才是他灵感的源泉。

海明威诞辰120周年,看昔日坏小子如何站在文坛最顶峰?

与其说“渣”,倒不如说这才是“文学硬汉”的本质

海明威曾经的好友菲茨杰拉德戏言:“海明威每写一部小说都要换一位太太。”事实也恰好如此,海明威一生经历了四次婚姻,相应在每个阶段都写出一部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正如海明威自己说:“恋爱是我最好的写作状态”

从晚年海明威的回忆录来看,他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理查森是他自己认可的“唯一爱过的女人”。晚年自传《流动的圣节》中海明威回忆起哈德莉简直是柔情似水,“我爱她,我并不爱任何别的女人,我们单独在一起时度过的是最美好的令人着迷的时光。”

哈德莉是唯一一个全职家庭主妇,对当时一文不名的青年海明威来说,哈德莉支撑起了他年少轻狂时所有的野心和体面。当时海明威可以在咖啡馆里不用工作的埋头写作,全凭着哈德莉家庭留下的一笔信托基金,没有哈德莉,就没有了海明威在巴黎文坛闯荡的本钱,更没有那部让他在文坛声名鹊起的《太阳照常升起》。

但他却用了非常抒情方式和哈德莉分手,实则是出轨了巴黎当时最亮眼的妞——宝林·菲佛。菲佛姐妹初到巴黎便于海明威夫妇结识,他们的处境简直是天壤之别,菲佛是典型的富家女耀眼无比,哈德莉只能穿着破旧的衣服住在拥挤的公寓里。

《太阳照常升起》为海明威带来第一次成功后,哈德莉无奈离开,海明威与宝林走入了第二段婚姻,《永别了,武器》也是创作于这段婚姻中,不过海明威再次上演了一次历史,他爱上了战地女记者玛莎·盖尔霍恩,一个让他感觉可以与第一任妻子媲美的女人。

霍恩的知性美丽着实让在海明威感觉到精神层面上深感满足,《丧钟为谁而鸣》也是他们的定情之作,但海明威的性格注定与霍恩走不远,在生活中只有别人包容他,他却不可能迁就别人,霍恩恰恰是专注于自己事业的女强人,她可以忍受和海明威如战友一样将后背给予彼此,却无法忍受平淡生活中的一地鸡毛。

对于内心同样强势的海明威更是无法接受,他甚至用嘲笑她的写作能力来挫败她,主动为战地杂志做报道来抢妻子饭碗,1945年两人彻底决裂婚姻宣告结束。

1946年海明威与第四任妻子玛丽·韦尔什结婚,玛丽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哈德莉的翻版,却没有霍恩的锋芒,极大程度上弥补了海明威在生活上的缺憾,但他还是爱上了一位年轻的意大利女人。

在《最后的访谈》中,海明威对记者说:“我写《老人与海》的时候得了败血症,几周内就写完了,是为一位女士写得,她觉得我活不长,我想让她见识一下。”这位女士显然不是日夜照料他的妻子玛丽,海明威坦荡面对自己“渣”,变相的说如果没有“渣”他就没有创作下去的动力。

他本就不是文质彬彬的作家,而是上战场历经生死,打过猎,斗过牛的硬汉,如果他不硬也不会在站在文坛最顶端,用批判的态度对待好和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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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到极致,实则是对文学最好诠释

如果海明威生活在我们现在,他肯定是个网红,毫无疑问,他任何一条抖音的转发率肯定都很高,海明威具备天生的偶像气质就像是爆红而诞生,单凭长相英俊这点就足够受大家欢迎。

布鲁姆在《整个巴黎属于我》中写道:“海明威是社交的宠儿”,“他自带一种被成为人格魅力的东西,初次和人见面,就能唤起对方的盲目崇拜”。他喜欢钓鱼,打网球,拳击等各项活动,也成为了很好的社交手段,但他不过度于沉迷崇拜,反到在纸醉金迷的巴黎极度清醒。他一边冷静地书写,一边想尽办法结交文学指路人;一边流连忘返于艺术家出没频繁的咖啡馆,一边赢得了成名作家埃兹拉·庞德和斯泰因的信赖。

年轻时的海明威聊起天来既固执又自信,听他夸夸其谈也是一种享受。所以巴黎文化圈的任都愿意帮他。庞德和斯泰因就给海明威提出了不少写作建议——庞德让他用精简的语言写作,斯泰因让他多玩文字游戏,这些都成为了他确立新文风的灵感。菲茨杰拉德看了海明威的早期作品,还主动找他,自告奋勇帮他联系当时美国最大的出版商。

海明威的“回馈”却让人嗤之以鼻,他一边享受人恩惠,一边出言不逊。那时候的庞德文学圈的金手指,只要被他看上就等于成功一半,他把海明威当成热爱文学的青年,海明威表面奉承他,转身就写了一篇讽刺他迂腐的文章。对自视清高的斯泰因,当面虚心听讲,私下给她起“老祖母”的外号。

在巴黎最后的两年,海明威几乎和导师朋友们都决裂了,他的《春潮》中批判菲茨杰拉德,暗讽伍德·安德森。安德森看到这些文字伤心不已并说:“它们就像一篇我坟墓前的葬礼演说,我认识你时你并不这样。”

《太阳照常升起》则更是让海明威与个巴黎文化圈为敌,小说中所有人物原型都是海明威的好友,编辑,记者,名流。他把整个圈子中的勾心斗角原封不动写进小说,被视为巴黎文化圈的丑闻集,在指指点点中他们的人生一片黑暗,但海明威对此并没有悔意。

海明威身上自始自终有一种对抗性,对他来说是一种必要的情绪姿态,看似卑鄙,却充满内置的活里。美国文史学家布鲁克这样评价海明威:“他好像从未长大,因为沉迷‘扮军人’而始终像个青春期少年。”

然而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写作令自己越陷越深也会因此倍感孤独,而彼此间的揶揄和充满滑稽的坏话能够填补持续写作带来的空虚感。他的性格或许不讨人喜欢,但至少不装,有敢于接受批判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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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这个笔记本和铅笔

不过当年嘴上不饶人的海明威在上世纪50年代初也曾经陷入谷底。1950年他的小说《过河入林》连载,很多人觉得那是一部失败之作,甚至有人故意戏仿这部小说嘲笑他,就像他年轻时候一样,。

1952年,海明威凭借一本仅用8周写出的《老人与海》强势回归,这本书在美国一上市就热销5万册,当年9月《生活》杂志连载,仅用48小时就卖出500万册。同时这部小说也让海明威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海明威的作品一直与战争有关,和定义时代的“迷惘的一代”相比,《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的话题更为沉重,这些作品让海明威成为美国的精神丰碑,文学硬汉,对经历过战争并亲眼目睹死亡的海明威来说,他也更敢于直面生死。

在《老人与海》出版的第九个年头,他拿起了猎枪结束了生命。像圣地亚哥名言“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说得这样,海明威用死亡诠释了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

1964年,海明威死后,他生命的最后时光里留下的“巴黎速写”,集结称《流动的盛宴》出版,据他当时的助手回忆,老年海明威写巴黎往事的时候很开心,他们去了他刚到巴黎时的故居却并没有进去,只是站在路边回忆:“这座放资是所有一切的开始。”

而巴黎也见证了海明威的年轻岁月,如果你有足够幸运,年轻时曾经在巴黎居住,那么此生不论走到哪里,巴黎这一场流动盛宴都会仅仅跟随你。正如海明威在巴黎圣米歇尔广场上一家咖啡馆的一次写作:“小说在自我生长,我必须相当吃力地跟上他的不发,我又叫了一杯朗姆酒,只要抬头或者用转笔刀削铅笔,就看一眼那个姑娘。铅笔花卷曲地落在朗姆酒的杯托上,我看见了你,美丽的姑娘,不管你在等谁,也不管以后还能否看见你,我相信你此刻属于我。你属于我,整个巴黎属于我,而我属于这个笔记本和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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