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需要践行

读者见面会-与作者的一次面对面的思维交锋

2017-05-21  本文已影响13人  瑾兰

   本周六,我有幸在崂山如是书店,这个充满书香气息的书店,见到了我的老乡作家:庄慧鑫。

一场四十多分钟读者交流会,印象深刻的一点,就是对于临沂的过去治安环境的理解,以及自己对于自己职业的理解。

读者见面会-与作者的一次面对面的思维交锋

   在讲到他在做为贩卖毒品的犯人辩护时,他努力为犯人争取减轻罪行,事实上,他做到了,因为证据不足,罪犯被判处七个月拘禁。当审判结束后,犯人眼角里流漏出,一种侥幸的心理。庄慧鑫说,他看到这一刻,他内心是颤动的,他看到罪犯确实有犯下这重大的罪行,但是他没有证据。在罪犯被压下去的时候,庄慧鑫严肃地对罪犯说:为了你的事,你爸妈已经竭尽家当,竭尽全力在救你。希望你好好改造。

当我问及作者:你作为被告罪犯的辩护人,为罪人辩护罪行,而且你说到最后罪人的罪行肯定是背叛轻了,那么为什么你还要为他去辩护,难道就是因为收了他给你不菲的辩护费?而且,饶恕了罪犯,那么对于受害者是不是不公平?

  我看到庄慧鑫在听我说完这个问题的时候,脸上显露出一点不适感。当他拿起话筒来回答这个棘手的问题,我被他的观点征服了。

大意是说:事实上,公平,不只是,社会公平,还有法律公平。法律,之所为被告人设立一个辩护人,其实也是在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我在为他辩护的过程中,我说的都是可信的依据。比如,原告人就是没能拿出具体证据来证明被告人与贩毒团伙的关系。

虽然,他的罪行被减轻了,算得上是法律让他侥幸了一把,但放过了他这一次,其实也是在给被告人一次洗心革面的机会。以善意激发他改进自我。

做辩护人,是在为被告人,提供一个严明而有温暖的法律。

作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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