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身”的串门儿-菲尔丁的小说理论
这次共读杨绛先生的作品,最想先看的是这本 “隐身” 的串门儿-读书随笔。原因无他,只是刚好因为这两天一口气看完宗璞的《野葫芦引》四卷本文学小说,虽然看的过程很酣畅淋漓,个人的情感也是随着书里人物的点滴变故而百般交集,但最终看完后除了一声叹息,竟完全不知从何去记录去表达这一份阅读体会……
所以就想着乘机先看看杨绛先生是如何写读书随笔的,不求看完立马得要领,但凡能有所小收获小启发也足够知足了。
巧的是,这本书里的第一篇便是关于小说的理论,杨绛先生介绍的是英国 18 世纪小说家菲尔丁的小说理论,不巧的是我虽听过菲尔丁的小说《汤姆·琼斯》,却真真不曾看过……好在这篇文章主要还是引经据典来详论菲尔丁附带在小说《汤姆·琼斯》里的小说理论,和小说的具体内容倒并无太多关系,所以暂时没看过这本小说的,也并不影响这篇文章的阅读和理解,相反还会看的不亦乐乎。
这篇文章提到,菲尔丁认为小说家应当具备四个条件:才、学、识、德。具体为:
1,天才。不仅是菲尔丁,法国 17 世纪的批评家在论作家条件时,提到排名第一的也是 “天才” 二字,所不同的是,法国 17 世纪的批评家如拉班 (Rapin) 认为天才是想象力和判断力的结合,而菲尔丁认为的天才则是侧重于观察力和判断力的结合,这和他着重于观察实际生活的经验有关。
2,学问。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将天赋的才能比作工具的话,那么学问便是让我们懂得如何磨快并运用这个工具,以及供给写作所需要的部分素材。简言之,作家非有文学历史的知识不可。用菲尔丁的话来说,作家写到一个题目,对那一门学问,该有些常识。
3,经验。真正的人情一定要在实际生活里才体察得到。所谓的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体察生活应该面面俱到,要和社会各阶层的人都有所交接才是最全面的。再用菲尔丁的话说是,社会各阶层各有痴愚处,要对比着写才越显得分明,越见可笑。
4,爱人类的心(humanity)。菲尔丁引用贺拉斯的话说,作者需自己先哭,才能叫人哭。最动人的情景是作者含着泪写的;可笑的情景是作者笑着写的。
以上这四点是菲尔丁心里的小说家四大条件,虽和法国 17 世纪的普遍标准略有出入,比如第一点的天才之说侧重于观察力和判断力的结合,而不是想象力和判断力;又如最后一点的 humanity 便是他自己的增补。但对我而言,这四点已经带给我莫大的启发与思考。
文学小说最离不了的还有对人物的描写,文中总结了三点:
1,关于摹仿自然:菲尔丁认为可笑的人物到处都有,不必夸张;眼前看见的漂亮女人也够可爱,无需美化。创作中,喜剧的人物总描摹得比真人坏,悲剧的人物总描摹得比真人好。
2,关于概括共性:描摹逼真并不是描摹真人,而是从真人身上看出同类人物共同的性格,把这种共性概括出来,加以描摹。具体而言,不是描写人(men),而是写他们的性格(manners);不是写某某个人(an individual),而是写某某类型(a species)。
3,关于描写个性:同一职业的人大多有些相同的品行,但是相同的品行有各别的表现;有同样毛病的人,性格还自不同。
所以,好作家应该具备保存同类人物的共性,同时又能写出他们特殊的个性。不过要想写的合情理,还得牢记贺拉斯所提醒的:人物的言谈举止当适合身份,性格当一贯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