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救赎自己,唤醒爱。
哈罗德,六十岁了。星期二的一个早晨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奎妮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在震惊和悲痛之下写了回信的哈罗德,在寄出这封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始终没有寄出,反而越走越远,突然间他决定走路去看望奎妮,于是这一走就走了87天,横跨了整了英格兰,627公里。
这个决定太突然,没有任何准备,没有行李,没有地图和手机,就这样大胆而彷徨,他希望自己这样的一个决定,可以上奎妮能够有坚持的理由,能够等到他的出现。当一个人走出去,真真切切的用双腿走路的时候,延绵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他看到的唯一事物,所有想不到的藏得再深的记忆也都出现了。哈罗德在原野上孤独行走时会想起清晰如明镜一般的过往事情,冲击着他的大脑。他有过一念的放弃,可是他知道如果当时回家,哪怕是找出地图查看一下,就永远不可能再成行。
这一路他都在和自己对话,和意识里的自己深度的交流。他想到自己的童年,想到他的妈妈抛弃了他,想到和莫琳的初次见面便爱上莫琳,想到他们的孩子戴维小的时候,想到和奎妮作为同事时经历,总之这六十年的记忆慢慢的回到他的眼前,他看到了很多不曾留意的画面。最开始他是孤独的行走着,不被莫琳理解,甚至以为他爱的是奎妮。而哈罗德也会不得已将他的事情说给偶遇的人,他感激着加油站女孩给他的信仰,与一路形形色色的人产生着交集。他感受到陌生人给予他的信任与力量。
整本书前半部分比较平淡,描述着哈罗德行走的进展,是他与自己的对话,后半部分变得精彩,我一口气读完整个后半部分,因为出现了矛盾与冲突。就像《阿甘正传》里跑步的桥段一样,阿甘一个人跑步,没日没夜,到后来就变成了一个队伍。哈罗德也是,出现了追随者,他们不知道奎妮是谁,只是因为感动和迷茫,视哈罗德为朝圣者,非要加入他,和他一起。可他们却打乱了哈罗德的初衷。
与此同时,一系列奇妙的连锁反应也在妻子莫琳的身上发生。从起初的惶惑、担忧、愤怒,到逐渐开始探寻,改变,适应,甚至成为他最大的支持者。她虽然没有上路,却同样经历了一场对内心的探索。可以说这是哈罗德探寻自我的过程,感觉它就像我们的一生。起初他双手空空,随着旅程的展开,他随身携带的也不断增加,行装,礼物,旅伴,经历,回忆。他得到关注,名声,大众的支持,但最后,无论主动送出或被动丢失,他不得不将那些人、事、物放下,回到开始。由简至繁,又自主的化繁为简,然后一切再次变得复杂,直至全部失去。而每一次他令我们以为,问题的症结和真相已经了然,读下去却又发现,事情还不止如此。
读这本书的开始我就好奇,哈罗德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看奎妮,直到结尾处,造成不幸的真正原因才浮出水面,他一路上都为自己没做过的事内疚并自责,最后却发现,造成今天一切痛苦的根源,恰恰是怀抱着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二十年前哈罗德和莫琳的儿子戴维自杀了,莫琳因为此事埋怨哈罗德且从此与他成为一个房子里的陌生人,彼此沉默不言,而哈罗德内心痛苦,酒醉后到公司发泄破坏了老板最爱的东西,奎妮替他承认了此事,被老板开除,从此与哈罗德没有再见。这样描述其实真的很干瘪,然而字里行间会看到六十岁的哈罗德内心的愧疚与悔恨,他没有来及做好一个父亲,努力跟儿子接近的他离儿子越来越远,他和莫琳的生活变得陌生而可怕,更没有和奎妮说过“谢谢”而再见则是诀别。一路上他被疼痛折磨,却也越来越坚持,他发现自己无比想念莫琳和戴维以及奎妮,原来他那么的爱他们,却表达的那么笨拙。
哈罗德的旅程走到了尽头。一切并不像他坚信的那样,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但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行走能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我们终要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
关于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一个人的救赎不是朝圣,拥有信仰不能改变最后的结局,却可以找回自己。哈罗德欠奎妮一句谢谢,欠莫琳一句对不起,欠戴维一个拥抱。如果不是选择走路去贝里克,他不会在回忆里找到他最爱的人,也不会在路上找到自己,而如果像以往他开车到贝里克,他和莫琳的生活不会改变,莫琳永远不能释怀。我一直认为徒步是最能贴近自己的方式,我也曾有过非常短暂的十几公里的徒步,不是专业的徒步装备,没有任何的准备工作,只是一走起来就埋怨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走路,而不是搭顺风车,可是只有在这样行走的时候才能让自己想明白很多事情,也会突然很想念一些人,会觉得内心和大脑都在强烈的思考,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奎妮她爱过,也失去过,这样应该就够了,她触碰生命的实质,也曾经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