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国篇》三愚•新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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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篇
第十章(原第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
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第十一章(原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第十二章(原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第十三章(原第八十章)
小国寡民。
使有什伯(bǎi)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第十四章(原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第十五章(原第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pìn)。
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故或下以取,或下以聚。
大国不过欲兼畜(xù)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
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第十六章(原第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故能为百谷王。
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
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第十七章(原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jì)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
第十八章(原第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孰知其极?其无正?
正复为奇(jī),善复为妖,
人之迷,其日固久。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guì),直而不肆,光而不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