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3

2018-02-03  本文已影响0人  布吉子

        1\      我坐在死牢里,巴望着我的最后一餐。

        2\      其实关于我进死牢这件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确实是……一言难尽。

      现在是公元200世纪,仍旧是人类统治世界。但是,能够供给人类生活、统治的地盘,只有大陆上的一小块。出了这个范围后,就只有横行的怪物了。边疆的战士殊死保卫国家,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城内的贵族们仍是花天酒地,消耗着为数不多的资源。对于那些战士的英勇牺牲,贵族们却是不屑一顾;那些战士们留下的亲人,没有任何人去照料,结局也往往甚是凄苦。在这个世界里,没有规则、没有法律,钱和权,才是最高的行政机关,于是,贵族可以随意的欺压平民,平民,也只有默默把打碎的牙齿和血往肚里咽。所以,这也是一个阶级分化的时代。

      我的身份,就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平民。

      也许是因为位高权重的人都怕死怕诽谤,所以在这里有一条法则:不允许任何平民说贵族的坏话,一旦听见,几个月的牢狱之灾就是逃不了的了;你或许认为没事,我可以在心里骂他们解解恨阿;但是,现在是200世纪,高科技什么的不缺。只要你的身份被存在仪器芯片里,随你走在哪,它们都可以扫描、检查你的脑电波,一旦发生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警报就会响起,随之而来的就是警察、一副手铐和几个月的思想教育。

      没错,我又犯事了。可我在等着使用我长达几个月的免费饭票的时候,那个抓了我好几次、跟我也算有点交情的警察突然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到:

      “你被判死刑了,点最后一餐吧。吃的饱好上路。”

      咦?怎么变成死刑了?我的免费住宿和牢饭呢?

——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个监狱头子是个变态,喜欢在死囚犯身上做实验——只可惜都没有成功。于是,一方面是他心情不好,发泄发泄;另一方面,就是再增加一只小白鼠。

      只可惜那时我不知道,也幸亏那时我不知道。

      狼吞虎咽的吃完了最后一餐,我静默的躺在那张用来执行死刑,不知有多少死人趟过的床上。侩子手手持一管淡蓝色的药剂向我走来。哇,注射死刑耶,真是高大上。

      我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淡然的想,下辈子老子要做贵族帅哥。

        3\      我昏了不知多久,醒来时只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感觉到一个人摸着我的脸,啧啧的说:“真是可惜了这张好脸阿。”声音细细的,似乎是个女的。

      然后,她伸手向我腰间摸去。……我开始觉得不妙了,怎么阴间也有女流氓?

      我强行睁开双眼,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给了她一个头槌。女流氓捂着额头痛苦的倒下了,还在不停的打着滚。

      我乘此机会站起来,开始大量周围。

      血,全是血,大量的血。有的已经凝固了,变得发棕,有的还很新鲜的样子,在地上的枯黄的草坪间汩汩的流淌。四周飘忽着幽暗的鬼火,灵魂绿的火苗一闪一闪。仰头望天,一轮漆黑的太阳悬在空中,太阳上还有黑幽幽的火苗在熊熊的燃烧。

      我感叹道:“阴间还真是气派阿。”

      没想到,那个被我怼翻了的女流氓听见这话,又捂着额头神色激昂地站起来说:“你才死了!你全家都死了!” 

    “没错,的确我全家都死了。不知九泉之下,还能不能团聚。你怎么会知道?”

      我挑挑眉。

      女流氓说:“……大哥侬清醒点好伐。这里是人间,连地狱都不如的人间。这里是乱葬岗。”她朝地下努努嘴,又道:“也是我发家致富的大本营。”

      原来我还活着么。没意思。

      我直挺挺的就要躺下。

      可那女的快手快脚的把我扶起来,道:“大哥,既然你没死,就帮我干活吧。”

        4\      我站到一个巨大的尸体堆边,看着那女的在尸体上东搜西搜,挑眉道:“这就是你说的干活?我拒绝。”

      说罢,我转身就要回远处继续躺尸。

      那女的慌忙说:“事成后给你报酬怎样?”

      我又中途变道,站回了尸体边,道:“怎么弄?”

      “把尸体上所有值钱玩意全解下来。”

      许久,总算是解决了。女流氓对我说:“相遇即是缘分阿大哥,我叫莫知。职业如你所见,和死人要口饭吃。”

      我不想同她多说些什么,只道:“楚江离。报酬呢?”

      莫知从腰间解下了一把剑,递给我。

      “这看起来是一把废剑。”我接过,嘴角肌肉抽搐。

      “这也确实是一把废剑……不我说的是,剑不看是否珍贵,要看剑与你灵魂的契合度阿。契合度高的剑可谓神兵利器。大哥,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和这剑特配,特契合!”

      我盯着这剑看了许久。我道:“你真不是在损我?”

      莫知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不语。

        5\      我不知我该去往何方,就跟莫知一起上路了。

      我们一路南下,气候越来越温和,也越来越炎热。她告诉我我们现在是在怪物的统治地盘,我也无所畏惧;毕竟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更何况我们还一只怪物都没碰上,不知这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倒是想碰见几只小怪练练手呢。

      一路上,我们风餐露宿,吃野兽的肉,吃浆果,也吃昆虫;总之,碰见什么吃什么,碰见野兽能三天不挨饿,碰不见就只好吃点酸的要死的野果子。就这样饥一顿,饱一顿。也就这么将就这活下来了。

      那时的天空很蓝很纯粹,白天的阳光也分外灿烂——灿烂的像是莫知的满头金发,耀眼夺目,一旦看见,就挪不开眼睛了。我比她大两岁,她却像我妈一样,管东管西;我也就听她的,毕竟是人家把我从乱葬岗捡回来的,更何况她,很温暖。

      我们一起爬上过高山,看清晨的旭日东升;一起看过漫天的星星;一起打野兽,一起摸鱼撸串。

      那时我还天真的以为,美好的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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