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二选一”可能痛苦但并不可怕
京东起诉阿里“二选一”,诉讼还没有最后的定论,谁胜谁负还不一定,但笔者在思考:京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打一场官司,目的何在?是为商家打抱不平还是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显然都不是!作为一家电商平台,在商业竞争处于劣势时,启动一场官司,有点气急败坏的感觉,小家子气甚浓。
经济学家马光远说:京东起诉阿里“二选一”这事太好玩了!在我看来,让商家选择就是平台对自己的自信,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啊,也是优胜劣汰啊。在电商处于充分竞争的时代,平台和商家都可以互相选择,互相投入。这样其实真的可以良币驱逐劣币,把一些不怎么地的平台淘汰出局,最终还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品质商品和优质服务。这才是拉动内需,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真谛。起诉这个,不过是碰瓷和炒作而已。
每一个平台都会有自己的发展模式,入驻细则,就像我们玩一个微信群都会有群规约束一样。为了防止流量外逃,任何平台都会或多或少,制定一些本平台的规章制度,对客户或商家给与一些优惠,也进行一些限制,权力和义务总是一对孪生兄弟,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
对于任何平台而言,都有这么一个道理:质量越高,品牌越亮眼,流量就越高。论坛和微博上,那些知名大v们,有思想,有观点,逻辑清晰,文笔流畅,文章质量高,天然自带流量,对平台导流的依赖度不高。而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喽喽们,则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拼命创作,四处营销分享,甚至四处花钱买粉买赞才能偶尔得到一次推荐,获得一次导流。这个时候对于新人,对于不是那么强大的人,选择就很重要。如果发布了违反平台规矩,不合乎规范的文字,极有可能被封杀,被屏蔽。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大平台肩负着行业示范效应,肩负着文明健康服务他人的社会责任,有时候“二选一”是平台为尽一份社会责任的手段。一个互联网企业,即便出台“二选一”让某些平台不爽的规定,但只要是真正在为数千万、上亿人民解决需求,那就一定有其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
在电商处于充分竞争的时代,平台和商家都可以互相选择,互相投入。让商家站队就是平台对自己的自信,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也是优胜劣汰。
对于商家而言,需要对自身的产品做好定位,商家也不必盲目依赖大平台,而是找好自己的定位,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比如,如果你的产品定位中高端,无疑选择天猫合适些;如果你的产品定位是中低端,那肯定是适合拼多多的。
也许商家遇到的问题更复杂一些,但认清自我,理性分析,正确决策才是王道,动不动质疑规则,怀疑他人打压自己,显然是一种被害妄想症,也是一种典型的弱者思维。越来越多的品牌把天猫作为商业运营的唯一阵地和独家平台,这是商家对平台经过理性分析后的自主选择。
为什么“二选一”让许多人如此担忧惧怕,我想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选择不是自主的,而是暂时的被迫选择。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对被动的行为充满怀疑和排斥。毕竟,面对选择是件痛苦的事情,谁不想左手莺莺燕燕,右手花花草草?人性的贪婪以及不自知,才是最大的弱点。
我们要相信,选择是痛苦的,但有时候也是改变命运的机遇,“二选一”可能痛苦,但并不可怕。
平台和商家都可以互相选择,互相投入,这才是符合健康良性的经济规律的绿色营商环境。“二选一”最终的受益者是消费者,如果想入驻高端平台,势必做大做强自己的产品,规范自己的行为,倒逼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有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二选一”是平台的责任,商家的自由,消费者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