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悠悠(7)
从母亲6岁那年开始,她的祖母就开始给她裹脚。裹脚时先用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然后用白绫缠裹,缠上两、三层,用针线密缝,一边狠缠,一边密缝,缠完后,脚如炭灰炙烧,疼痛难挨。母亲说过,裹脚的使她的痛苦程度达到了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母亲7岁那年,从四五丈高的崖顶滚落地面而致重伤后,裹脚的事被暂时搁浅。一年多后,母亲在外祖父的精心照料下,她的身体奇迹般地痊愈了。
那时,中国正是国民党蒋介石统治时期,国民党政府禁止给妇女缠足。在政府的干预下,母亲和比她小的的三个姨娘中途都停止了裹脚,因此她们的脚半大不小,被称为“解放脚”
迫于生活的无奈,父亲刚满16岁那年,祖母就把他送到了外祖父的家里。那时,母亲刚满12岁,还不到结婚年龄。父亲只是先在外祖父家落户,等待母亲到了结婚年龄,再结婚。
做上门女婿,使父亲感到十分屈辱。父亲年轻时长得高大帅气,而母亲小时候受过重伤,留下了双脚的残疾的后遗症,父亲打心眼里看不上母亲。父亲觉得命运对他太公平了,他要和命运抗争,他不止一次地从外祖父家偷跑回家。
自从父亲到外祖父家上门后,祖母就被二伯父接到自己家中照顾,闫家砭已经没有父亲落脚的地方了。父亲每次逃回家里,都被祖母派人送回了外祖父家。
可是,能送回父亲的人,却留不住他的心。倔强的父亲一次次的离家出走。引起了外祖父的担忧他觉得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如果把他强留在家里,容易出事。外祖父同意了父亲回到自己的家里生活,等他们长大后再论婚事。
父亲做了上门女婿,确实是迫于无奈。在兄弟们分家时,祖母把最好的两只窑洞留给了父亲,还给父亲分了一块田地。祖母给他的小儿子留了一条后路。16岁的父亲回到家中后,从二伯母家接回了祖母,自己种田维持他们母子的生计。
四年后, 已经年满20岁的父亲又一次回到了外祖父家,和刚满16岁的母亲结婚成了家。在父母成婚之前,在双方亲戚的见证下,外祖父和父亲达成了契约。契约内容是父亲做上门女婿,自己不改姓氏,但父母生的第一个孩子必须和外祖父一个姓,为外祖父传宗接代。
父亲是一个敢于担当,责任心很强的男人,尽管不情愿当上门女婿,可是既然已经结了婚,就一切听从外祖父的安排。
由于年轻的父亲头脑灵活,勤劳能干,和母亲结婚不久。外祖父便把掌管一大家人生活的大权交到了父亲手中。当时,母亲家里上有她的祖母和父母,下有同样招婿上门的二姨一家人,还有母亲三个尚未成年的妹妹。父亲带领一大家人耕田种地,辛苦劳作,日子过得虽然艰难,全家人却从没有缺衣少穿,挨饿受冻。
在那兵荒马乱的岁月里,父亲所在的村庄经常遭到驻扎在附近的国民党残部和土匪的骚扰。一次,马步芳所在的国民党的一股残匪窜入父亲所在的村庄,抢粮食、抓壮丁、无恶不作。父亲带领村子里年轻人进行反抗,被他们抓住后,在树上吊了整整一天一夜。
由于父亲思想进步,在对敌人的斗争中表现坚强勇敢,当地党组织吸收父亲加入中国共产党。父亲入党后不久,全国解放,人民政府在乡里成立了合作社,父亲是合作社里的积极分子,还被当选为当地合作社社长,他充满了干劲,带领社员们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