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被辞退,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谁该埋单?

2020-11-25  本文已影响0人  邵帅Jello

   

2009年7月,某派遣公司向某用工单位派遣了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李某,派遣期限为一年。2010年6月,用工单位认为李某的工作平平,并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恰好公司和他的劳务协议也即将到期,于是决定不再续用李某,将李某退回某派遣公司。但李某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到,而李某又是派遣公司特地为该用工单位选聘的,其余客户都不具有对这种特殊行业人才的需求。权衡再三,派遣公司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并以劳务合作期限届满的理由向李某送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李某遂将两家公司同时告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那么,这两家公司到底谁应该为李某的解聘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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