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你是因为太爱你!爱情里的混蛋逻辑你知道多少?
现实生活中充斥着诸多的“混蛋逻辑”,
犯浑者言之凿凿,一副有理有据的嘴脸,
比如下面这个很经典的混蛋逻辑:
张三向你借十块钱,你借给他了,
他说第二天给你,结果第二天他没有给你,
你去找他要,他就说你小气,连十块钱都要。
然后他会跟其他人说,说你这个人很小气,
结果所有人都认为你小气。
明明是他不讲诚信欺骗了你,伤害了你,结果你却变成了别人眼中的小人。
这种混蛋逻辑已经蔓延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爱情也未能幸免,
爱情中一旦出现混蛋逻辑,留给人们的将是无尽的烦恼与痛苦。
一,我喜欢你,你就必须也喜欢我
小王喜欢阿芳,阿芳却不喜欢小王,
小芳就拒绝了他,然后小王就不开心了,觉得是阿芳伤害了他。
从此小王对阿芳是爱搭不理,甚至还会对阿芳恨之入骨。
----你喜欢一个人,那是你的自由和权利,没毛病,
但人家拒绝你也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同样没毛病,
你可以不开心,但你凭什么要恨人家?!
二,现在我是你女朋友,你就不能再看其他女生
阿芳是小王的女朋友,
两人一起逛街,看见漂亮女孩,小王情不自禁地看了几眼,
然后阿芳就发飙,说:我现在是你女朋友,你就不能再看其他女生。
----爱情是自私的,但也不能把你恋人的眼睛弄瞎吧。
就好比你买了一辆车,突然看到一辆更拉风的车,
你难道就不会也情不自禁地看上几眼?
你这么的不自信,还谈什么恋爱?
三, 那是我喜欢的女人,你就不能跟她好
-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校园里-
小强喜欢阿芳,但阿芳并不喜欢他,
1,小强只要见到阿芳对某个男生好,就要去把那个男生揍一顿,
--小强接受不了阿芳对其他男生好;
2,有其他男生追求阿芳,小强得知后更是穷凶极恶地把人揍一顿,
--小强不允许有其他男生去追求阿芳;
小编大学时就遭遇过这样的事:
班里一个混混喜欢我的同桌,但同桌很反感他,
同桌跟我关系很好,我俩经常有说有笑的,然后混混就叫来一帮人把我揍了,
还扔下一句话:不允许我跟他喜欢的女人有说有笑。
当时的情景要是放到影视作品里,我肯定活不过第一集。
----小强这种做法是典型的自我意淫式的混蛋逻辑,
殊不知,你越是伤害她亲近的人,她就越是狠你,更不会跟你有交集。
四,你比我讨人喜欢就该死
富贵人家的小姐很丑,贴身丫鬟却很漂亮,
小姐喜欢上了一位翩翩公子,
没承想公子看上了丫鬟,
丫鬟虽然很识趣,处处逃避着公子,
但还是难逃厄运,
小姐下令把丫鬟杀了,
公子悲痛欲绝,恨恨地离开了。
----这位富贵人家的小姐是多么的可恶,丫鬟比你长得漂亮,比你讨人喜欢也是错?
看似是公子害了丫鬟,实际上还是那位小姐心理太扭曲,
以为毁掉公子的挚爱后他就会跟自己好,想法简直脑残至极!
五,你不接受我,我只好来硬的
小强喜欢阿芳,但阿芳并不喜欢他,
苦苦追求无果后,小强开始变得疯狂,
他实在是“太爱”阿芳了,
于是找机会侮辱了阿芳。
----这种霸王硬上弓的行为就是“喜欢就必须得到”的谬论体现,
这样做不但会令女孩恨死你,
还会让你受到法律的惩处。
六,既然我得不到,那你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小强苦苦追求阿芳,阿芳始终不为所动,
小强失去了耐心,报复心渐渐浮现出来,
于是给阿芳泼硫酸,甚至是杀害。
----这是典型的“得不到就毁掉”的混蛋逻辑,
心理的天平开始倾斜,爱渐渐消失,恨却愈发的强烈,
等待小强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各位看官,
你的爱情是否也遭遇过这样的混蛋逻辑,
你是否也有过这样的混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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