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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为什么会被判禁赛八年?

2020-02-28  本文已影响0人  钱江潮369

旷日持久的“孙杨案”,今天下午终于有了最新消息,孙杨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判定禁赛八年,理由是“孙杨违反了国际泳联兴奋剂控制条例的第2.5条(阻碍任何阶段的兴奋剂控制)”。这个结果令所有关注“孙杨案”的群体一片哗然。

一个权威国际体育机构对一名现役运动员做出这样判定,几乎是最高惩罚,意味着孙杨的运动生涯到此为止了。尽管在未来30天内,孙杨还有机会上诉,但是否能够反转获得胜诉,概率实在太低,理论上还有机会,情绪上无法接受,但在现有规则下,还能出现什么样的戏剧性变化呢?

这个现象,需要从更深层次去看待,为什么孙杨会被判定禁赛八年,到底在表达什么样意思呢?唯有剥离所有的情绪因素、情感因素、道德因素和文化因素去看待规则的本质,才能找到比较合理的问题。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表述是:孙杨“阻碍任何阶段的兴奋剂控制。”这是仲裁机构给这件事的定性。这个机构是对“孙杨案”当事两方的中间评定组织,原则上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只会通过对事件的还原和寻找对应法律依据,做出最后结论。我们无法对这个机构进行评判,至少“孙杨案”双方选择这个机构来仲裁,意味着双方对这个机构的认可。假如有歧义,至少在仲裁机构接受这个案子时,就应该提出意见,选择就要接受它。所以反对仲裁结果,就是反对仲裁机构的合法性,有这样想法继续上诉,同样得不到应有结果。

“孙杨案”所要关注的不是孙杨有没有服用兴奋剂,而是孙杨有没有配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兴奋剂检测,这是两码事。很多人认为没有服药,就不需要配合检查的想法是不符合规则的,站在情绪上表达看法可以理解,对于规则性极强的机构是不会认同的。孙杨以及自己团队认为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测人员身份有问题,这等于甲方认为乙方有问题一样,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如果觉得对方有问题,需要有双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说明,才能成为依据,自己单方面认为对方有问题是不可取的(反过来对方这样认定也一样不足为凭)。问题的关键在于,孙杨已经被抽取了血样,再提出疑问(的确对方很多行为实在很低级),说明孙杨接受检测后出现了反悔,这便是核心焦点。至始至终,在这件事上孙杨一直处于被动,从没有获得过主动,哪怕所有说法都是合情合理的,但程序却出现了违规。

“孙杨案”的结果,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另外很多人乐意看到的,彼此支持者背后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动机,谁都明白,有人高兴自然有人伤心,这件事已经没有共赢的可能,只有接不接受的事实。孙杨能不能让事情反转,无须针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也无须针对国际反兴奋剂机构,是要找到一个足够令对方不得不改变的证据(法律能够支持的证据),才是关键,不能简单站在情感和道德上,只有找到法理上的支持证据才能在这件事上获得突破,否则继续上诉所获得的结果也很难被反转。这个是讲法律规则的时代(哪怕这个法律有多糟糕,既然存在,就是判定的依据。)

至于社会上很多众说纷纭,听过就算。那些想剥夺孙杨成绩的竞争者,也无须得寸进尺,孙杨只是被认为是不配合国际反兴奋剂检测程序,而非孙杨服用兴奋剂,这也是两码事。比如,一个人开车被罚款,不代表这个人在单位上班时的工资要被扣除一样,都是混淆是非。无论怎么说,现今社会上的竞技运动是残酷的,获得荣耀也意味被质疑的存在,都是利益惹的祸。

孙杨很不容易,事情到底怎么样,实在不容易说清楚。但从法律上来讲,只有找到对应法律条文的支持,才能获得法理上的胜诉。输赢只是法律条文上的输赢,至于是不是人生赢家,就看孙杨自己怎么去面对所有的公平与不公平了。

教练心语:判定结果只能代表法律表述,真正输赢只有当事人自己去感悟、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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