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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昆山龙哥”:人间从无太平盛世!不做圣人,但求切勿盛气凌人!

2018-09-04  本文已影响0人  文酒

前言

“昆山龙哥”事件发生之后,虽有关注,但一直只字未言,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这样的恶性行为从未间断,媒体也从未停止过报道,但充其量就是营造了又一个热点。

说“昆山龙哥”:人间从无太平盛世!不做圣人,但求切勿盛气凌人!

昆山,毗邻上海,被誉为“小上海”,其经济水平、人才实力可见一斑。相比“穷乡僻壤出刁民”,如此杰出的小都市本应给人便捷、健全、安康等各种正面印象。

然而,有人性的地方,就一定存在丑陋——恶人并不会因为环境而停止胡作非为、嚣张跋扈,甚至自认凌驾于既有法规之上,通俗些说,就没有大爷摆不平的事。

比如龙哥,正是从首都北京半迁徙半逃亡来到昆山。

“昆山龙哥”整件事的过程其实就是因为一起再寻常不过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摩擦而引起的,如若按照正常事态,要么私了,要么报警——按责办事。

但最终竟演绎成病态的悲剧,一声叹息——都是人物啊。

机动车一方,龙哥,背着一身前科,底子不干不净,碰着“条子”也说不出什么理来,索性提着刀带着酒劲,从车上仗势走出——这种事他应该不是第一次干。在他以往的认知中,一般人物遇着这种情况大抵以命要紧。

但非机动车一方虽是酒店普通电工师傅,但他逮住机会选择了自卫与反抗,数刀将所谓的龙哥毙于昆山干净的大马路边。

至此,社会舆论炸了,涉及文身、黑社会、自卫、社会治安等各类容易引人深思的话题,甚至淘宝都有了“龙哥同款”等等。

众说云云,至少这次命运善待了“反杀男”(网络给予的模式化称号)。

昆山法院判决,“反杀男”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

《康熙微服私访记·绫罗记》中有休六这么一位角色,街上混混,但心眼、计谋也算有点,刘海龙连休六这样的角色都比不及,也能混出个“龙哥”的名号,但偏偏社会上这样的“哥”比比皆是。

看多了社会上的幸福祥和,娱乐下的欢声笑语,仿佛人间一派太平盛世,但阴暗角落的罪恶从未停止过繁衍。对抗恶行,法律只是其中一种工具和依据,在权利甚至性命遭遇威胁时,若不能自保,则人神共愤。

比如去年的三色虐童事件——闻者咬牙切齿,虽不提倡以恶制恶,但对待伤害自己幼崽的畜生,有必要亮出獠牙利爪,撕碎它们。

再比如职场性骚扰等,常听闻的多是可怜兮兮的受害者姿态,但往往都成了媒体所谓的内容和看客生活中的八卦,满嘴鼓吹着女权主义,却又忽视勇敢的力量。法律惩戒不了所有的罪恶,我们或消灭不了禽兽,但也绝不能无声地任其凌辱。

一次次血的教训在告示,我们应该自卫和捍卫,警钟唤不醒装睡的人,勇士也救不完扎堆的怂包。

透露一件个人经历,虽不及“昆山龙哥”性质严重。

多年前,我也曾在无锡南长街遭遇过类似恶行,就被所谓龙哥样色的人握着弹簧刀,威胁着索要现金或成条香烟。

如今,南长街兼具文艺与情怀,但别忘了,这些地方一直都不会至清至净,就在去年也发生不小事件,当时也撰文以作曝光。

胖爷酒吧被打|若处江湖地,岂能负道义

社会晃荡数年,我也已被贴上“社会人”标签,但还是死乞白赖在手腕文了“文化人”仨字,既是提醒,也算反讽。

面对如此真正直击人心的问题,严肃的本能总会踊跃跳出。虽说媒体舆论拥有一定力量,但看客多因娱乐调侃而一笑而过——从业者是否也应该反省下职业责任感?!

遇事当以自卫,无事更该自省。

末了,作为文身爱好者,我不足以讨论“文身对社会的影响”,但还是老话,文身只是某种客观存在,就如同龙哥喝下的酒。

错的永远都是人!

文字影响有限,惩治不了几个恶人,写下此文就当骨子里尚有的绵薄的社会责任心。

世间不缺暴力、虚伪、污秽,但同样不缺赤子之心,愿我们都能善良一些,温柔一些,正儿八经地勇敢一些。

言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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