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6:《廊桥遗梦》:用爱情的幌子,行苟且之事。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入骨。
很多人把《廊桥遗梦》,都当做一部唯美的爱情作品。特别是女主人公死后将骨灰洒在他们当年相识的地方——曼迪逊桥。
似乎不但证实两情若是久长时,岂在朝朝暮暮,更是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
但由于本大官人看待事情方面观点与主流认知始终有差距,所以下面所说的5个血淋淋的事实以及给我们的启示,请大家酌情观看,省得因为我们三观不同还互骂了起来:
第一条:女主人公弗朗西斯卡,是一位乡村家庭妇女,趁着老公孩子外出的4天里,与一个摄影师鬼混了两天两夜,打着爱情的名义。
第二条:男主人公罗伯特,在睡了人家的老婆之后,貌似痛苦,实则开心的离开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完成了工作,得到了美人,一举两得。
第三条:女主人公弗朗西斯卡将这个秘密一直保守到了她死后。而她那可怜的丈夫从1965年到1989年,整整带了24年的绿帽子。
第四条:女人永远是情爱为上的感性动物。女主人公弗朗西斯卡在死后并没有与她的丈夫合葬,而是将骨灰撒到了她与情夫相识的桥边。什么白头到老,什么举案齐眉,什么厮守终生,都不如两天两夜的极致性爱。
第五条:作为摄影记者,男主人公在玩情调这块很是把好手。他只是随意的采集了一把野菊花,与女主人公喝了冰茶(钱还是女主人公付的),只是通过讲述自己不幸的婚姻便获得了女主人公的同情与疼爱,并捕获了她一辈子的芳心,从性价比来说,这是一笔很合算的买卖。
我相信看完这5条,很多人都要骂大官人不解风情,好好的一部世界性作品,竟然被我描述的如此不堪,这应该也反映了我内心阴暗龌龊的心理。
但是大官人想说的是:我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情,我比任何人都相信。我所描写的一切血淋淋的事实,皆出于我对这爱而不得结局的愤怒。很多人会去讲责任。可为什么不为自己活一次呢?!
我相信两个相爱的人就算此生不能在一起,死后骨灰也一定会撒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