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忘记是一种解药
当生命如指尖滑过的沙粒一般匆匆流逝,与之相关的记忆却深深镌刻在心头。有人说,痛苦是因为记忆太好,所以你可以选择忘却,好比抽去了华彩片段的乐章,没有辉煌的映衬平淡的人生不会显得太过平庸,可是这样努力又何其无奈?如果人人可以八十岁终老,那前四十年的半生过往已不可追,我们会不自觉地把情感寄托在与生命一同经历过却依然存在物品之上。一曲熟悉的老歌,一本发黄的书,一段光影,一幅图景……便永远保留着当初带给我们得感动和震撼。可是,打开尘封的记忆,总有一些淡淡的伤感。
自己一定是老了,不然总是回首往事。记起那个普普通通的一天,阳光还不错的午后,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雾霾这回事。一边是睡着了儿子,一边是午休的表妹,斜躺在床的自己读着那本《半生缘》,小酒馆里重逢的曼针和世均。十八年的岁月,再见到曾经的恋人。曼贞的那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让读的人已泪水夺眶而出。张爱玲并没有让她的故事主人公一见钟情,他们之间其实也谈不上有多浪漫,只是喜欢上的那个人也恰恰喜欢你。只是感情的发展常常是出其不意的,不多久就谈到婚嫁的程度了。结局也是很普通的,茶泡久了就变成了白开水的味道,错过的恋人何其多,未必都有重逢的机会。如果没有手上那道伤痕,世均也许不会问起从前,曼贞也许更不会提及那段避之唯恐不及的最伤痛的记忆。
有时候觉得爱就像一种理想,脆弱的不堪一击,更会被现实磨励的面目全非。在张爱玲的小说中,从来没有力量能强大到主宰命运。所谓凄凉的满足,其实只是自欺欺人,因为知不知道实在没有太大区别,而越是要刻意地表达这样的感觉,越是增添了对人生无常的无奈感慨。
就算世均说:“我已了决心,没有不可挽回的事。”可是他心里是知道的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走出去就是永别了,跟死了一样。
再美好再苦难的回忆就是回忆,真真的没有岁月可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