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随笔精选录

做女孩儿的基本权利,你不能拱手相让。

2018-09-03  本文已影响213人  Judy小姐
做女孩儿的基本权利,你不能拱手相让。

文/Judy小姐

滴滴事件又一次将女性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就像鲁迅先生写的那样“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这话题太过沉重,直指人性最不堪入目最阴暗晦涩的那一面,本不想触碰,但转念一想,关注我的读者大多数是女性,这样的分享与表达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女性遇害的悲剧近年来层出不穷地浮出于水面,仅仅是冰山一角亦能感知到这背后令人毛骨悚然的巨大威胁。抽离事件本身,有两个新闻发酵过后的记忆点一直让我有着些许困扰,实在是值得拿出来讨论深究。

第一点:

社会舆论教育女性要学会自我保护的言论云屯雾集,告诉男性要尊重女性的言论却是凤毛麟角。

第二点:

新闻报道总是以女性受害者为主体取标题来博人眼球,如“空姐深夜打车不幸遇害”“乐清女大学生坐滴滴遇害”,这是不是如网友们所说的“尽可能淡化男性犯罪者的主观犯罪意识,将责任尽量转嫁一部分到女性受害者的身上”。

做女孩儿的基本权利,你不能拱手相让。

如果你是女孩子,那你一定有过被父母长辈甚至是旁人教育的经历。

比如,女孩晚上一个人不要出去瞎逛;女孩子夏天不要穿这么短的裤子等等。似乎这世界上所有的骚扰都是出自于你本身的原因,是你自身不检点才会这样招蜂引蝶,遇上不必要的麻烦。

我和几个好朋友都有这样不愉快的故事与你分享。

工作之后常常身不由己,深夜还独自一人在外打车。有一次和同事分别后,我坐在路边等车。彼时已经是十点左右,路上也没有什么来往的车辆,更别说人影了。突然有个骑着外卖电动车的小哥在我面前停了下来,看了我一会,神色猥琐地说道:多少一夜?

我以为自己听岔了,愣在那里。他又重复了一遍,我回过神来,吓得不行,要是他硬拉我上车,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拿出手机佯装成打电话的样子,并露出凶狠的表情,让他赶紧滚开。

他骑着车在我面前晃了几下,看我态度强硬,只能悻悻离开。

虽然惊魂未定,那几日我也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自己衣着不当才会遇上这样的事。

朋友小A告诉我当她长袖长衫在青天白日下走着时,也遭遇到一个骑着车的中年男人停下车,言语戏谑地要带她上车送她回家的故事时,我终于明白你穿成什么样子根本不重要,因为坏人无处不在。

做女孩儿的基本权利,你不能拱手相让。

在安全和自由都无法被保障的时候,我们当然需要学会自保,这无可厚非。但当自己遭遇骚扰,大可不必一个劲地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花裙子尽管穿,因为我们有美丽的权利。

龙应台就曾写过:

爱美,是我的事。

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自己装扮得妩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

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今年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背洋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过,我希望你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

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毛病”,你就别说我“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

这也许就是一种女权意识的觉醒。从《女性之城》、《为女权辩护》、《一间自己的屋子》、《第二性》、《女性的神话》、《性政治》到1970年在英国出版的《女太监》,社会对女性意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做女孩儿的基本权利,你不能拱手相让。

什么是女权呢?

我在韩国网剧《有点敏感也没关系》里找到了很贴切的解释:

女权主义,相信所有性别都是在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平等的人,它不是女性优越主义。

比如回到开始我们讨论的女性安全话题,什么是平等?

最基础的平等就是遇到伤害时,不对女性的穿着外表等因素过于关注,尊重我们有相对的人身自由,而是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维护社会治安,解决问题本质所在。

当然,女性也是一样。

不要因为外界就随随便便放弃了自己美丽的权利。你本该有能做自己的自由和敢做自己的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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