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6-1106客观,再客观一点
这是我今日读书最深刻的感想。
人类总是以万物之灵自居,也常为我们这个庞大的物种,拥有着其他物种不曾拥有的感情而骄傲。可是,似乎在通往真理的路上,感情似乎却经常扮演障碍的角色。譬如说,近些年炒得很热火的概念——孝道绑架。
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深刻的案例。姑且用小Y来称呼她吧。
小Y在大学时有个相互深爱的男友X。两人相互深爱,没有人会否认这样的缘分有多难得,可是最后却没能在一起。我愿意为这样的遗憾,花些时间来思考。
首先,这段感情可以分为3个阶段:
一、 恋爱期,父母不知情;
二、 谈婚期,小Y的父母坚决反对,小Y 誓死捍卫,X抚慰小Y;
三、 嘬死期,因为小事,分手,随便嫁了个人,然后离婚。
恋爱期的相互熟悉、了解、蜜恋、迷恋,先不多提,我认为值得思考的主要在第二和第三阶段。
在第二个阶段中,小Y 的父母先用孝道绑架小Y:我们不喜欢这个男生,你就不许嫁个他…谁谁谁家的男生多么好,你是眼瞎了么?我们把你养这么大,是让你气死我们的吗?然后,小Y为了爱情拼命付出,誓死捍卫,宁可看着父母流泪也不愿和X分手。
在这段经历之后,小Y 心中很自然地积累了极大的“付出感”和“负罪感”。
“付出感”是指这样奋不顾身地行为会在潜意识里为小Y的内心埋下,我为了我们的感情宁愿和父母对抗,背上不孝的名声,看着亲生父母痛哭,你呢,你会为了我们的爱情做什么呢?
“负罪感”是指在传统观念中,孩子听从父母,不惹父母伤悲是孝顺父母。小Y在传统观念浸染下成长,自然会因为做了背叛了观念的事,而对父母产生愧疚,从而积累了负罪感。
在付出了这许多之后,小Y和X的关系进入到了第三阶段,嘬死期。
进入第三阶段后,小Y 自然渴求对方X行为上的平衡——即在家庭关系中,X可以更偏爱自己一些,甚至是希望X为了自己和父母吵架,这样的行为发生。
所以,在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即便X像法官一样采取了公平正义的态度,小Y依然会认为X不爱自己——或者说不够爱自己,从而“嘬死”选择离开这个“不爱自己”的男人。
而此时,小Y的父母再提出建议,小Y很有可能会因为心灰意冷加上之前积累的负罪感,而选择屈从父母的建议,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婚。
真的应了那句网络流行语——生活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