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
前段时间,看完了东野奎吾的《虚无的十字架》,跟着他在思想上做了一次关于死刑的思考。
故事从中原和小叶子的女儿被罪犯蛭川杀害成为遗族开始,从那以后,中原和小叶子生命中唯一的目标就是打官司,直到蛭川被判处死刑。之后中原和小叶子离婚,小叶子开始了记者的生活。在调查偷窃瘾时小夜子认识了纱织,知道了纱织偷窃瘾的成因——在中学时代生过一个小孩,并和孩子父亲史也一起亲手杀死了刚出生的婴儿。小夜子劝纱织去自首,纱织怕牵连到史也,于是小夜子来找史也。此时的史也和自己在埋葬自己孩子的地方救下的花惠组建了家庭。小夜子没找到史也,但却被花惠的父亲作造听到了这个秘密。作造为了花惠的幸福,不想让自己的女婿史也去自首,于是杀了小夜子。故事的最后,以纱织和史也自首结束。
整本书以该不该判处杀人犯死刑为中心展开。从当事人和社会的角度来看:
于被害人遗族来说,在某个阶段,杀人偿命,将罪犯判处死刑是他们最大的希望。如果罪犯不被处死,仍然可以好好活着,仍然可以笑,那对他们的打击是相当大的。但哪怕罪犯被判处死刑,也丝毫无法减轻他们内心一丁点的伤痛。因为,对罪犯判处死刑只是走出伤痛这条漫漫长路上的某一站而已。而且,即使经过了这一站,也无法看到未来的路,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克服什么,该走向哪里,才能够再次得到幸福。他们会因为各种不同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受到伤害。就像故事中的中原和小叶子一样;
于罪犯来说,有时死并不是最糟糕的,甚至比活着好。像故事中的蛭川,他最后之所以服了二审判决决定不再上述,是因为他觉得很麻烦,还不如死了算了。他并没有把死刑视为刑罚,只认为是自己的命运而灰心地接受。既没有反省,也没有对遗族表达任何忏悔之意,只是等待执行的日子到来。对这样的人,死刑很无力;
于罪犯家属来说,执行死刑即意味着失去至亲成为罪犯遗族。他们也将和被害人遗族一样,在余生中活在失去至亲的痛苦中。而若罪犯不被判处死刑,对罪犯家属来说,虽然生活依然会有重大变故,但至少人还活着,人活着,就有希望。就像花惠对史也一样;
于社会而言,对罪犯判处死刑,即意味着社会上再也不会有人因为该罪犯而受到伤害,将罪犯的危险指数降为零,比如蛭川。但同时,社会也将不再得到来自该罪犯对社会可能做出的贡献。
或许,对于杀人犯的处置,最理想的状态莫过于,通过审判,让罪犯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多么严重,给死者和遗族带去了多大的伤害。并且根据不同的事件,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但在现实社会中,这往往做不到,因为公正背后是效率的考量。
如果要做到每起案件都因人因事而异:比如书中的蛭川,是个惯犯,对社会毫无价值,且毫无悔改之心,背负的是虚无的十字架,应该直接判处死刑!又比如书中的史也,他杀了自己的小孩,但他因为这件事,心里一直背负着如山一般沉重的十字架,所以他做了儿科医生,所以他救下了因走投无路即便怀孕在身也准备自杀的花惠,并和她结婚,让花惠的小孩有个完整的家庭,对社会贡献很多,再加上诚心自首,所以完全可以不判处任何刑罚……
如果在现实的司法过程中要做到因人因事而异的话,那社会需耗费的司法资源就比现有的多得多。如何权衡罪犯是否会再犯,及再犯可能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如何看见罪犯未来可能为社会作出的贡献,及贡献的大小……这些都需要耗费社会资源,也都影响案件判决效率!且在现实中,我们往往只看得到看得见的,至于看不见的那部分,不同的人看到的差异很大……
或许,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