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监管、防范 ——资管新规净值化标准化与功能评级体系统一性

2023-06-01  本文已影响0人  闫安

     闫安  2023.6.2

辩证思维最基本的特点是将对象作为一个整体,从其内在的矛盾的运动、变化及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中进行考察,以便从本质上系统地、完整地认识对象。辩证法是一种为了化解不同意见的研究问题的方法。

看了财联社对济安金信杨健教授的专访《公募基金评级如何助力资管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文,有感而发。

一、资管新规净值化标准化具有统摄性

资管新政规范了银行理财、养老金产品等净值化管理标准,对公募基金(证券)、银行理财(银行)、养老保障(保险)资产管理运营等具有统摄性要求,无需讨论。

这也顺应了全球投资业绩标准(Global Investment Performance Standards,简称“GIPS”)成为被资产管理公司广泛使用、被投资者普遍接受的通用标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已经摆脱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困境,有助于资产管理全球化配置时代,实现不同国家与地区、不同资产管理人之间的投资业绩可比性。

既然殊途同归,则“公募基金评级外,已经推出了银行理财产品与管理人评级、养老金产品与管理人评级,以及私募基金评级”需要建立统一标准的监管框架。否则,就是盲人摸象,莫衷一是。

否则,就是“殊途不同归”现象难以克服,监管尺度难以统一,典型如文中杨健教授指出的“银行理财必须关注期限性风险”“养老金产品要兼顾规模适当性与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不是配置工具,关注波动性和绝对收益”。

最典型的矛盾,是个人养老金混业资管场景的“混乱现象”,“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四类,既有净值化也有保证收益产品;既有期限特征明显的银行理财产品,又有突出规模性的养老金产品;既有配置工具又有资产配置。显然,“如果一类投资工具仅仅是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那么这类产品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简言之,资管新规净值化、标准化,实际上明确了公募基金作为大规模资产配置与调整的代表性最佳工具地位,这是资管新规前和新规后的重大意义。因为公募基金具有“运作最规范、信息最透明,具有业绩基准清晰、产品类别丰富、竞争性强、市场容量大等优势”(洪磊,2016)。

二、“中特估”与功能评级体系统一性矛盾

如前所述,全球GIPS标准是资管跨境配置与调整的前提。强调“中特估”,实际上是我国原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产物,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后,在原有“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基础上,强化“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再进一步分析,统一的功能监管是金融混业下,联结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和资管新政下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的关键。

这也是个人认为既然“殊途同归”,对“银行理财产品”“养老金产品”评级评奖就是“多此一举”的原因所在。私募基金既然不是“配置工具”,更不在讨论之列。

突出功能评级统一性,意义还在于避免不同行业类别的“权重因素不可比”。例如银行业的“骆驼GAMFLS评级”“腕骨CARPALS评级”、央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以及保险业的“偿二代”监管和净值化信托型“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

需要说明的是“养老金产品”与“个人养老金产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切勿混淆。“养老金产品”是由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发行的,面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定向销售的企业年金基金标准投资组合(人社部发【2013】24号《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养老金产品”是指“实行个人账户制,完全积累、享有税优,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人社部发【2022】70号,人社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原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三、“养老保障局”与金融混业下统一功能评级

老龄化社会长寿时代,医疗健康与养老保障“同质同源”,覆盖整个生命周期之刚需。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成就“肉眼可见”,如药品集采、医疗控费、数字医药保统一等。在没有相应的“国家养老保障局”现状下,普惠税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协同发展、综合监管等更需要在“风险、监管、防范”层面,加快建立要素市场独立第三方专业评级评价机构推出统一标准的“功能评级体系”。

这是实现养老金“长钱长投”“大规模”“期限性”资产配置与调整的前提,是“离钱和离客户最近”的银行理财、养老保障各类资管人公平竞争的基础,是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的保障。否则,就是多解题,无论“卖者尽责”还是“买者自负”,都难有统一标准,更难谈“投资者适当性”。

如此,出现杨健教授归纳的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产品规模与阶段收益率之间呈现出倒“U”型,及资管行业存在“公平交易”“风格漂移”“规模适度性”,以及“期限错配”“考核尺度不一”等现象几乎是必然,焉谈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权益保障?

最后的结论是,资管新政及金融混业模式下,我国需要要素市场尽快建立“养老金功能评级体系”,使得各类资管人、各类资管产品、各类配置工具“各归其位”,而非武大郎开店。功能评级体系建立意义也在于此。

通过FOF模式,“推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对接资产管理,应建设三层有机架构。从基础资产到组合投资交给普通公私募基金以及公募REITs等专业化投资工具,从组合投资工具到大类资产配置交给养老金FOF。在这个有机生态中,通过投资工具的分散投资可以化解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可以化解系统性风险。”(洪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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