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不都是云烟
1997年的夏天,我初四毕业,即将升入高中。不知怎地,我慢慢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他叫宋子轩,那个年纪的女孩子喜欢一个人有时候是因为他名字好听,长得也不难看,成绩也还不赖,没什么讨人厌的毛病。
整个夏天,我都在琢磨怎样给他写一封“情书”,开头几经斟酌,先后选用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你好,宋子轩,我是李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各种风格的开头,写了揉,揉了写,正不胜其烦。
死党陆梦打来电话,约我去溜冰,我把那些“不妥不妥”的废纸丢进纸篓,便跟妈妈请了假,妈妈说今天过乞巧节,让我早点回来吃饺子,我答应着便出了门。
从我家到溜冰场中间有个小花园,我穿行其中,心不在焉地走着,心里还在想该怎样跟那个“恼人”的宋子轩表白。
走着走着我突然就泄气了,觉得自己肯定是写不好这封情书的,就算写好了他也不会喜欢我的,我长得也不美,学习成绩也不拔尖,根本就不是男孩子喜欢的那种类型。
小花园中间有一排石凳石桌,正在这时碍了我的眼,我忘了那是石头的,竟一脚踢上去。“哎呦——”穿着凉鞋的脚杵在石墩上,顿时脚趾连心,疼得我龇牙咧嘴,眼泪都出来了。
我扶住石桌坐下,可怜兮兮地捂着脚趾,恨不得光天化日之下把脚举到嘴边吹吹。 一抬手发现手掌上粘着一张信笺纸,可能是原来有人放在桌子上的。
我薅下来一看,纸上还有字,好看极了的字: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当年,我十七岁,没什么文化,读的课外书也少,根本不知道这是秦观流芳百世的《鹊桥仙》,只觉得美,好美呀!那字遒劲有力,尤其是“纤云弄巧”的“纤”那一竖,笔直的,犹如一把惊世骇俗的剑,一下子把我惊住了。
我一个字一个字往下看,反复读着,读着,被这字这词给美翻了。忘记了疼痛的脚趾,也忘记了陆梦还在溜冰场等着我。在这一刻,我仿佛林妹妹附体,吟诵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右下角,有个更加俊美飘逸的署名——古树。
很神奇,我这个不喜欢书法不喜欢诗词的小女汉子,竟在这一刻,中了朝朝暮暮的毒了。正是这毒,解了我前一分钟对宋子轩的思恋之苦。
这时突然有人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吓一大跳,转头一看,是陆梦那个家伙。
“臭李娟,干什么呢?不知道我在等你吗?都等十分钟了!”她嗓门特大,个子也高,学习成绩不咋样,但是人缘特别好,是个开朗的姑娘。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一把把我手中的纸抢了过去。
“哎呦——这是谁写给你的情书呀?还古树,这得多大岁数呀!”那么绝美的一首词,到了她这里变得又低又俗。
“什么呀!这不知是谁写的,丢在这里了!还给我!”我急忙小心翼翼地要回来,看了看,折好放在口袋了。
“对不起呀!我的脚不小心受伤了,不能滑冰了。”我顺着石凳子坐下,这时才又感觉到酸痛的脚趾疼得厉害,好像都出血了。
“瞧你!怎么一天到晚出状况,脑子都想什么呢!对了,我刚在溜冰场看见咱们同学了,宋子轩和于梦菲,啧啧,一起溜冰呢!可腻!”
我听了顿时不高兴了,宋子轩这个家伙,果然眼光浅浅,只喜欢长发飘飘、性格乖巧的于梦菲!
“走!扶我去!”我咬牙切齿、斩钉截铁地命令陆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