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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就是领导力的保证!读《道德经》第七十四天

2019-03-05  本文已影响21人  凌云之水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杀惧之也?

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zhuó ),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释义

如果民众真正地不怕死,用杀人吓唬他们有什么用呢?要想让民众真正怕死,可以把为非作歹的抓起来杀掉,那么谁还敢为非作歹呢?如果民众真正地怕死了,就需要有按照法律杀人的人。如果有人代替专门杀人的人杀人,就等于是外行人代替老木匠砍木头;外行人代替老木匠砍木头,很少有不伤自己手的。

个人感悟

这一章,初看上去仿佛是在教统治者如何震慑百姓,如果不是最后一句的回旋真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教人苛政的言论。翻看了一些解读,前人也确实有歧义本章是老子提出以酷刑严正法治的一种治国主张。对于这种断章取义的解读法,我们只能一笑而过了。

在老子所处的时代,他看尽了社会的动乱,相信对于血腥的事件也必是看得太多了,在那个兵荒马乱的世界里,生命如草芥,太多人对于生命都可能已经置之度外了,活一天算一天,死了就算是解脱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民间也有了更多与统治者反抗的行为,死都不怕的人,还会怕什么呢?

以前在听老人家跟我们讲不要与那些穷凶极恶的人起冲突,因为在他们的心里伤害他人的概念是:杀 一个够本,杀 两个赚一个,杀 得越多赚得越多。那时疑惑人怎么可以凶残恐怖到那种地步,现在慢慢明白了人的思想一旦突破了理智的边缘时,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干得出来的。

而老子正是看到了由于统治阶级的纷争,甚至已经去到了滥杀无辜,毫无法度管控的状态,令到百姓民不聊生,致使社会上产生了各种乱象,百姓都已经被逼到了不怕死的绝路上了,悲从中来才从心底发出这样的感叹:人都不怕死了,你用死来吓唬他们有什么用呢?

众所周知,“死”是一个国家法治中最严厉的惩罚,而“杀”也是国家律例对人们最残酷的一种手段。都是古代统治权威和刑律法治的一种象征。如果最严厉的刑罚都起不了威慑的作用了,一个国家的治理该是已经乱到了什么程度?

或许,这一章里的“死”我们把它引申一下理解成为惩罚,而这一章里的“杀”我们把它看做法律的代名词,这一段话我们换一种方式再来解释一下:如果人们都不畏惧惩罚了,用法律吓唬他们有什么用呢?如果想百姓畏惧惩罚,可以把坏人抓起来执行律法,那还有什么人会不怕呢?如果要百姓畏惧惩罚,就要设置专门执行法律的职位。如果有人代替执法者执法,就像外行人代替木匠砍伐一样,外行人动手砍伐,很少人是不会伤到自己的手的。

用这样的方式解读一下,我们再来理解就很容易明白老子的意思了。

老子是在告诫统治者,如果把老百姓都逼到了无所畏惧的状态下,国家的法律就没有了任何的作用,而国家的法律失去了管制的作用,国家就岌岌可危了。这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而一个国家的法律之所以能让人们觉得有作用,一定是统治阶层合理认真的执法,对坏人绝不手软,但对好人一定是公平公正。有专门的人掌管刑律,让人们都能够相信国家,相信执法者,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乱用手中的权利去侵害百姓的财产和生命,逼的人们来反抗政权,制造更多的纷乱。

可以说,老子真的是对当时的社会状态失望到了极点,也对天下的乱象悲愤忧伤到了极点。

老子的这段话里我们也可以解读出来另一层意思:权势其实是把双刃剑,可以用但是不能乱用,因为用好了能够造福大家,用坏了就祸害无穷。

统治者治理国家,善用法治就能让国家政治清明,百姓遵守正道,国家必定治理得井然有序,有法度可依循。如果滥用,法律权势就会成为坏人的帮凶,好人的催命符,更加是国家的催命符。

其实,不管是治理国家还是管理团队,作为手握权力的人都一定要懂得正确的运用手中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明白这些权利的庄重,更加要清楚权利必须始终与公平公正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才能发挥它真正的作用。

见过很多公司,管理上也定下了很多的管理制度,却没有任何人去监督执行,又或者执行了一段时间又荒废了,也有一些在制度的执行是有区别对待的,导致制度根本无法推行,有和没有并没有太多的意义,管理上的混乱根本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的。

而往往越是这样的公司,作为公司老板都是相对人情化,对于制度的认识是可有可无,以不伤和气为主,可是最后却在团队执行力的孱弱中自苦而且找不到出路。

我从自己进入管理者的角色开始,对自己管理工作上的要求就是一视同仁,而且是严格的执行制度管人,不是人管人,任何人在制度面前都是平等的,哪怕是自己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我会依照制度处罚自己,甚至处罚得更加严厉。正是这种宽以待人,严以待己的工作态度,那么多年的管理工作下来,可能有人对我的严肃有微词,但是基本上没有人能质疑我工作上的公平公正之心。这也是我在接手任何管理工作都能迅速理清的一个关键因素,同时也是团队执行力的保证。

而现在,我在接管理咨询培训的时候,对于老板的第一个要求就是执行上的公平公正,并且所有的奖惩要求都是从老板自身开始执行。在我的意识里,打造团队的执行力从打造老板的执行力开始。如果一个老板都不能坐言起行,你就无法让你的员工对你产生信服,你也就不会具有领导人应有的威严,从而不会具备真正的领导力。

所有的规章制度,只有在人们接受并愿意遵循它的时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带来积极正面的结果,如果没有人遵守,就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而人们愿意接受并尊循的前提就是执法者的公平公正公开。

无论国家的法律也好,公司的管理制度也好,一旦制定下来就不能以某人的意志为主张,朝令夕改,令人无可是从。更加不能因为人为的力量干预,带来不公平的对待,这样也会让人们对制度失去信任。不管你是君王,还是老板都应该按章办事,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一样的道理。

有合理的法律再有公平公正公开的执行,让法律成为保证人们幸福生活的保证条件,人民才会信服并愿意接受这些规则的约束,如此规则才会产生力量来推动事物的正向运转。反之就会招致反噬。

作为一个管理者,永远要明白:执行力就是领导力的保证,法治虽不外乎人情,但原则上人情必须要为法治让路,才能保证法治的威严和人情的意义。任何违背这个道理的人,在你有深刻体会的时候一定是你尝到了切肤之痛,切记!切记!

执行力就是领导力的保证!读《道德经》第七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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