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李之战:某些人的法律意识真让人担忧丨家庭律师
作者:刘佳佳律师
俞渝和李国庆的瓜,我已经吃撑了。
昨天凌晨俞渝一篇“我要抓破你的脸”,可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刀刀见血,瞬间掀起舆论的惊涛骇浪。李国庆连夜发布了15点“真相”,以“我不是、我没有、你说谎”的姿态,进行负隅顽抗。
还没等到俞渝亲自反攻,就有人替她给李国庆啪啪打脸了。
李国庆的“真相9”说,“我的梅毒是大约8年前在一家浴池洗浴染上的,打了6天针后治愈。不要单独摘出来惹大家想入非非。”网易科技《知否》栏目组今天早上发文《梅毒是在洗浴时感染的?请有点儿医学常识》,指出人们感染梅毒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性交,梅毒螺旋体在人体之外生存相当不易,尤其不耐高温,在很热的浴室环境中不太可能滋生,更不太可能感染洗浴的人。
这下子大家对李国庆的“洗浴”更加想入非非了。也感谢他以一己之力为大家普及关于梅毒的常识。
大摩女说他是一个“占山为王的土鳖”。他把时代的机遇、国家的变迁、俞渝作为海归精英的巨大贡献,全部都算到了自己一个人头上,口无遮拦,大骂四方,狂妄自大到视商业逻辑与道德为儿戏。对于当当网来说,他是创始人之一,也是负资产。
2005年,李国庆说“淘宝把中国电子商务带向歧途”,淘宝崛起了;
2011年,他写歌词大骂摩根士丹利,继而与大摩女掀开骂战,巨黄巨暴力,让人根本没眼看,事发后首个交易日,当当网股价暴跌8.3%;
2012年,他说京东的钱年底就要烧光,京东也崛起了;
去年,他又公开支持刘强东搞“婚外性”,问题是人家自己都道歉了,当当网表示强烈谴责李国庆。
被踢出当当网管理层,恐怕一点也不冤枉他。
再加上俞渝指控的其它罪名,包括家暴、出轨、转移财产、诽谤,还有哥哥吸毒嫖娼、父亲浪荡不羁等等,很多人问她还留着这样的世纪渣男老公干什么?笔者猜测有两个主要原因。
第一原因是俞渝自己作为60后,虽然留过洋、镀过金,观念可能还是旧式的,骨子里信奉男尊女卑,接受不了离婚,将维持家庭完整视为女性的义务,将离婚视为一个女性“失败”的表现。
这一点,从她自述长年累月“丧偶式育儿”、承担了很多“媳妇的义务”、搬家都没让李国庆挪过一张纸,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表面上是控诉,但能任劳任怨二十多年,说明她也是以奉献和牺牲为荣,颇为自己的“贤惠”所感动的。
普通女性说自己没有选择,还可以理解。一个北外天之骄女、华尔街精英兼互联网大鳄董事长,忍受一段权力严重不对等的婚姻二十余年,不得不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夫妻双方的合谋,各取所需罢了。
第二个原因更关键,她是当当网的大股东,在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4.2%,李国庆是小股东,持股比例为27.51%。如果离婚,双方可能要平分股权,这个结果对她来说极为不公,对当当网的发展可能也是一记重创。
如果双方理性俱足,就有可能协商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毕竟公司是会下金蛋的鹅,只有把鹅养大养肥,才能有持续的丰厚收益。如果天天爆丑闻,把公司搞凉凉了,手里的股权还有何用?
问题是李国庆的历史言论表明,他似乎没有深谋远虑的这一面,打离婚官司就是为了平分股权。如此,俞渝和她的律师团队就只能陪着打持久战,见招拆招了。只要有一方坚持,这个婚是一定会离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最后,必须澄清一下对家暴问题的误解。
俞渝在讨伐李国庆的时候说,“家里的锅碗瓢盆被你砸了多少?你有次砸家之后,我报警,你跑了。警察说,我没有明显伤痕,什么都做不了。我问警察,你们能下令不让他接近我吗?警察说,这不是美国,不行。那一刻,我知道法律不能保护我!”
不知道俞渝报警是哪一年,是否有婚姻家事律师指导,但我国已经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
1. 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也是家庭暴力,并不是只有“明显伤痕”才算家庭暴力;
2. 对于家庭暴力,警察并不是什么都做不了,而是有责任及时出警、制止家暴、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家庭暴力告诫书》、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3. 警察的确不能下令让加害人远离受害人,但法院可以啊!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的具体措施有很多种,国内已经有一些法院试过发令,禁止施暴者进入受害人的工作单位和住处的200米范围内。
《反家庭暴力法》还很简陋,也很冷门,能不能发挥实际保护作用,取决于很多因素。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知道这部法律,就一定不会得到它的保护。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我们要像爱惜自己的身体一样,不时储备一些健康和法律知识,才能未雨绸缪,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