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歌好听到抖腿的黄老板
2016-05-01 本文已影响0人
闲的鲸
说起我黄老板,绝对是从photograph入坑的,也就循环了百来遍吧,哈哈哈,说真的哦,不过那时候并没有很喜欢他,只是觉得这首歌的旋律,怎么这么耐听,独特啊。直到后来,无意间又听到了他的好多歌之后,发现首首都是我的菜,我一般是那种很多歌循环好多遍就听腻的人,听我黄的歌每一首每一天都听不腻,这绝对是个美妙的意外~比起他的歌似乎更喜欢他人,看过他的巡演日记之后,完全迷上了,他的想法,对音乐以及人生的态度。
他长的像个泰迪熊,一头红发还留着红胡子,他说这样子不会显脸大,(他脸确实像烧饼,不过敲可爱)顺便说一句insta也是teddy,敲鸡爱喝酒,开心伤心都喝个昏天黑地,哈哈哈,我要强调的是讲污段子也有一手(我为什么要强调这个)。一次采访中还说自己曾经有过high club。真的很有才,都想请他写歌和合唱,也很少拒绝。每首歌都写的又美,又好听,还很煽情。所有演唱会几乎都是一个人,一把吉他,敲帅哒。
有一次采访印象很深的是,他说所有人,所有歌最终都会被人所忘记,但当人们在婚礼,在葬礼上或者重要的的场合放他的歌,他觉得对他非常有意义,这样他会成为别人的一生的一部分,不会被遗忘,当人们再想起那个对人生有重大意义的场景时,会想起他的歌,想起他。他很开心能带给他人这样的幸福,当然自己也非常开心哒。
我黄的歌好听到抖腿,一听就开始乱舞,涵盖各种风格,唱起rap也棒棒哒,抒情歌让你少女粉红泡泡心爆炸。一直不是个追星的人,但我要大声呼喊:有偶像真好,特别是一个会唱英文歌的偶像。随时随地都可以打开移动音箱又名手机,听见他的声音在你耳边轻轻呢喃~给你力量,让你充满希望。
遇见你,真好,Ed Sheeran。
对了,我黄在天朝并不那么红,不过我也不希望,因为容易引起各种撕逼,他好好唱歌就好了,哈哈哈。
啊,扯了这么多了,等秋天的新专等等等等等~